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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汉华、李洪雷参加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2015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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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主办,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城市治理与法治建设”青年工作坊承办的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暨“面向政府规制的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师范大学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李洪雷研究员应邀出席年会。

这是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首次年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法学》杂志社、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等20余所单位的40余名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论坛开幕式由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主持。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高建华教授代表学校对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以及上海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对此次会议的支持表示感谢,对与会专家表示欢迎;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指出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是一个年轻且有活力的专业委员会,相关研究必将有力推进中国的法治政府建设;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行政法学会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叶必丰教授对上海师范大学承办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首次年会表示祝贺,并对上师大法科的发展表示祝福;中国行政法学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强调这是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的第一次年会,其成功召开体现了与会专家对政府规制的信心;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刘平副主任结合实务部门的行政实践,对行政法学理论的体系、趋势和方法提出了新的期待。

在上、下午共两场的主题报告中,与会专家分别围绕政府规制理论、规制工具、规制程序和行业规制等方面展开研讨。主题报告分五个单元,共有16名发言人作了内容丰富的主题报告,11位评议人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点评,参会代表还通过自由讨论,进一步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观点。正如周汉华研究员期望的,此次会议充分展示了小而精的特色,体现出活力与专业的并重,在自由、轻松、活泼的氛围中,通过不断的相互质疑与肯定,碰撞出诸多思想的火花。

第一单元由马怀德教授主持,主要围绕“规制理论与规制体制改革”展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李洪雷研究员在本单元以《走向衰落的自我规制》为题,通过英国金融规制体制改革的述评,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始终存在的公共规制与自我规制的此消彼长的经济社会背景作了深入的解读。叶必丰教授以《区域协同的行政行为理论资源及其挑战》为题,聚焦于区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区域协同行为的类型、动力、面临的理论和实务挑战作了全面的分析。北京大学沈岿教授以《监控者与管理者能合二为一吗》为题,在阐释公共行政的剧烈变迁、分析新行政法的两种进路的基础上,对新行政法是否应该并可能实现监控者与管理者的统合进行了深入论证。南开大学的宋华琳教授以《国务院在行政规制中的作用》为题,通过观察药品安全领域国务院组织系统内不同的机构对行政规制施加的影响,对进一步建构我国行政组织法规范提出了系统建议。主题报告后,清华大学的于安教授、上海市法制办刘平副主任和全国人大法工委黄海华处长分别作了精彩的点评。

第二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主持,主要围绕“规制工具的理性选择”展开。中央财经大学高秦伟教授以《行政规制中的第三方审核》为题,指出第三方审核可以弥补政府规制、行政执法的不足,并分析了如何通过相关规则保障第三方的独立性、透明度、专业性以及与私人规制如何协调的问题。北京大学陈若英副教授以《规制中的信息质量控制机制》为题,以投诉举报奖励制度为例,对法律在控制信息质量、降低信息的获取成本和决策成本方面究竟能发挥怎样的作用进行了系统性的讨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洪海副教授以《作为决策程序的成本收益分析》为题,对政府规制中成本收益方法实质性内容、方法实效性的加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主题报告后,华东政法大学的章志远教授和国务院法制办的袁雪石处长作了精彩的点评。

第三单元由《中国法学》吴雷副编审主持,主要围绕“规制程序的完善”展开。吉林大学鲁鹏宇副教授以《地方立法的政策思维与法律思维》为题,通过对我国地方立法的现况观察,分析我国行政法政策学的基本架构。上海交通大学蒋红珍副教授以《规制分析的比例原则之维》为题,以比例原则为线索检视政府规制工具与规制目标之间的匹配问题。北京社科院成协中副研究员以《规制决策中同行评审的引入及其正当程序建构》为题,通过转基因安全评价制度,对在规制决策中如何有效引入同行评审展开了全方位的讨论。主题报告后,高秦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王青斌教授作了精彩的点评。

政府规制涉及诸多领域,为了进行更为细致的讨论,“具体领域中的规制”主题分为两个单元。其中,第四单元由同济大学的王维达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金自宁副教授以《直面我国网络租约车的合法性难题》为题,通过对网络约租车不同模式的观察,对于当前存在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以及网络租约车自身及衍生风险规制不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华东师范大学凌维慈副教授以《行政法视野中尾号限行常态化规定的合法性》为题,对“尾号限行”这一规制政策进行了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的分析,试图回答如何对现代城市管理中涉及行政专业化与复杂利益冲突的行政立法进行法律约束的难题。浙江工商大学骆梅英教授以《公用事业规制中的消费者保护》为题,从组织机构的角度对消费者利益在监管体制中如何被代表、被体现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主题报告后,李洪雷研究员和华东政法大学的陈越峰副教授作了精彩的点评。

第五单元由上海交通大学的朱芒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杜仪方副教授以《公私协作中国家责任理论的新发展》为题,通过对日本判决的梳理,详细介绍了日本公私协作关系中国家责任理念的变迁与发展。上海师范大学李泠烨讲师以《土地使用的行政规制及其宪法解释》为题,通过系统分析德国土地使用中公共规制的类型和形态,考察了我国宪法土地合理使用要求下国家制度保障的责任和边界。上海交通博士后Elvis TankwaNgatat以《The Clustering of Chinese Small, Medium and Big Cities Utilities of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in Corporatism》为题,通过经济模型分析的方法,提出了大、中、小城市之间互相构建公私协同机制能使成效倍增的设想。主题报告后,宋华琳教授和上海金融和法律研究院的傅蔚冈研究员作了精彩的点评。

经过一天紧凑而深入的研讨,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城市治理与法治建设”青年工作坊负责人马英娟教授主持了会议闭幕式。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于安教授与中国行政法学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北京大学沈岿教授分别作了会议总结。于安教授提出了政府规制理论的主体定位以及当前中国行政法如何应对主流与非主流挑战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沈岿教授则基于大会的主题研讨,对政府规制理论研究的发展方向作了高度概括,共包括基础方法论的研究、监管体系研究、规制工具类型化研究、规制工具合法性与正当性研究、具体领域规制制度的合法性建构以及规制的国家责任六个方面。最后,中国行政法学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会长周汉华教授向承办此次会议的上海师范大学以及积极参与的与会代表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宣布中国行政法学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闭幕。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中国法学网记者根据法治政府网(2015-11-30)消息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