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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远研究员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刑事辩护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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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顾永忠、王敏远教授刑事辩护专题开讲

11月4日晚,我校在文泓楼学术报告厅举办“关于刑事辩护的几个问题——以南京虐童案为分析样本”学术讲座,来自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敏远教授对此进行讲解。我校副校长姚莉教授担任此次讲座主持人,我院诉讼法学系主任严本道副教授携诉讼法学系师生参加此次讲座。

讲座一开始,王敏远教授借助视频资料简要介绍南京虐童案,以该案在法律界的影响和争议为基点,点出其中涉及的事实、法律、道德三方的问题,为顾永忠教授对关于刑事辩护的几个问题的分析作了铺垫。

顾永忠教授分别从程序辩护和实体辩护、定性辩护与定量辩护、辩护律师与委托人、律师辩护策略和律师如何处理与媒体、舆论的关系等五个方面出发,深刻阐述我国刑事辩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比《刑事诉讼法》在历次修改中的变化,顾永忠教授表示,这表明我国司法界越来越重视程序辩护。对于程序辩护的概念,他主张应从广义上理解。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他强调要灵活处理程序辩护和实体辩护的比重。针对“做无罪辩护时,是否能再进行量刑辩护”问题,顾永忠教授认为对此不能简单否认,应根据不同的事实情况进行相应辩护。

谈到辩护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顾永忠教授结合自己多年实务经验,表示辩护律师的独立诉讼地位具有相对性,辩护律师应坚持“法律允许范围内,事实根据条件下,为被告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时辩护律师不应只关注法律效果而忽视社会效应,可以运用社会习俗等进行技术性辩护。结合南京虐童案的辩护律师在媒体舆论上的争议行为,顾永忠教授认为律师的辩护应保持自身的理性。

结合顾永忠教授的分析,王敏远教授随后发言。他认为刑辩律师应该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当作全部基础,并充分尊重法律共同体座。谈及程序辩护,王敏远教授指出主要在于抓住非法证据排除。

互动环节中,师生们就“有效辩护”制度、律师协会如何保障律师权益、“死磕派”律师等问题,与顾永忠教授进行深入交流。两位老师的精彩讲解赢得了在场同学的阵阵掌声。最后致辞环节中,严本道副教授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对顾永忠教授、王敏远教授两位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期待两位教授的再次到来。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网站201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