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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历史和现实看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林教授在成都金沙讲坛以《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为题,做了一场精彩演讲。本报今天摘要刊出部分演讲内容,意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四中全会精神。
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有很多问题可以研究,我想从历史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理论与实践相交融的维度,就依法治国基本含义和主要任务,怎么看依法治国与中国法治文化的关系,如何实现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等问题,作一些简要分析。
□李林
A
依法治国就是要依法治官和依法治权
什么是依法治国?如果不是专业人士的话,你就记住一条,依法治国就是实行法治,反对人治。人治就是一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我们的依法治国有一些要素,依法治国要靠中国共产党领导,大家不要用政治意识形态有色眼镜来对待和看低这个问题,尤其是学法律和从事法律和法学研究的同志,这种观点角度其实可以调整一下,假如我们个人不是中共党员,假如我们是客观负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再来想一想,当今中国社会什么政治力量可以领导和治理这个国家和社会,真的是除了中国共产党没有第二种力量能够发挥这种作用。中国社会大多数精英都在中国共产党内,当然也有极少数腐败分子也在中国共产党内,如果中国共产党能够把少数腐败分子清除出去,把更多社会精英吸收到党内来委以重任,那么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还有这个社会,绝对是有非常光明的前途和希望的。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什么?是人民。这个话看着是一句比较政治化、比较意识形态的话,但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以后,我们下去调研,有的村里面的领导就说,现在好了,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县、依法治村,我们现在依法治村了,村里过去那些不听话的"刁民",我们现在可以收拾收拾他们。在有的地方依法治国最后变成了依法治民,这是对依法治国的误读,我们讲依法治国人民是主体,而不是"被治"的对象。
依法治国究竟要干什么?依法治国就是要依法治官和依法治权。为什么?对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最有可能造成危害和损害的就是公权力。国家公权力一旦被滥用,任何个人,任何社会组织、经济组织都没有力量去抗衡它,因为公权力背后有军队,有警察,有监狱,有法庭等国家机器,所以这种权力如果被滥用就很可怕。
再形象一点讲,依法治国要干什么?依法治国就是要把宪法和法律的紧箍咒戴在从中央到基层的每一个行使公权力的人头上,使他们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如果他们滥用权力,人民就要念紧箍咒使他们受到惩处甚至送他们到监狱里去。中国共产党要戴上紧箍咒,有一个实践逻辑在里面,就是你若不想亡党亡国,想社会主义制度长期存在,执政党要真正带领13亿多人民,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除了法治之路,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别的道路可走。
中国的法治之路和西方法治之路有一个很大区别。西方国家先有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先有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政治法律思想家,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以后,把他们的理论用于实践,最后建立美国、德国、英国等这样一些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我们过去长期经历的是封建社会,搞的是人治甚至专制,甚至搞无政府的大民主,结果证明所有这些方法都走不通。我们今天之所以选择法治之路,这个选择本身是实用主义逻辑,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法治尽管会给执政党,给省长、市长、局长头上戴上紧箍咒,但若不想使这个国家解体,不想重蹈苏联的覆辙,这是必须选择。
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就是实现中国梦,我们认为要实现我们每一个人的幸福,每一个人的追求,每一个人的权力,最后实现中国梦,就是要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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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与中国法治文化
要讲这个问题并且加深对法治和依法治国的理解,我先做一个知识性铺垫。中世纪,近代大学在意大利产生的时候,实际上主要是有三所大学:第一所大学是神学院,它是管人的精神和思想;第二个学院是医学院,是管人的身体毛病,得病了由医学院研究解决治疗;第三个学院就是法学院,法学院就是解决人们的社会行为毛病,所以从近代大学产生的过程来看,法律和法学就和人的行为、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看一个民族一种文化是野蛮的还是文明的,是落后的还是进步的,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看你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审判还有水审和火审,把两个嫌疑人都扔到池塘里面去,谁在里面泡15分钟没有死,说这个人就没有罪,淹死的人则有罪,罪有应得。或者烧一锅油,下手去摸,看看谁被烫伤,烫得重的就有罪,这是早期审判的野蛮的方式。后来是文明审判,无罪推定,律师辩护等,整个过程显示出了法治文化进步,显示出法治文明的发展。
什么叫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信仰、信念,一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无所不在、无处不有的共同规则。大家知道法国有一个很著名的法典就是拿破仑法典,我们今天的婚姻法、今天的民法,好多都是从这个里面来的。拿破仑后来被流放到小岛上去,他总结一生的时候说,我的一生打过40多个著名的战役,但滑铁卢一战就把我所有的军功粉碎了,我留给世界永存于世的还是我的民法典。为什么说文明是通过法律和法文化来体现,为什么说文明本身就是和法治紧密相连的,我想是有它的国际背景和当代中国的现实因素的。
我认为,当今中国的法治文化应当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观念、价值、理论层面;第二个是制度、规则、规范层面;第三个是行为和事实层面。我想从两个角度谈谈:一是我们的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什么样的法治文化?二是我们的干部和公民的法治文化是一个什么状况,如何解决?
很多朋友都知道,孟德斯鸠在他写的《论法的精神》里面讲到中国,很多内容涉及中国的法文化。他对当时一些中国商人"善于撒谎"有深刻的分析:中国商人做生意的时候有三杆秤,一杆秤是轻秤,一杆秤是重秤,还有一杆是标准秤,买进东西时用重秤来秤,这样就少付钱,多得东西,而卖出去则用轻秤,一旦被识破,就把标准秤拿出来卖东西。他说,为什么这些人要撒谎,因为中国皇帝规定,凡是用暴力取得他人财产和利益就是犯罪,是禁止的,但你能骗取得到别人财产是允许的,就是说你去骗、你去坑,只要你没有使用暴力,你就是合法的。当然我想问题绝不是这么简单。比如说中国人很推崇三十六计,普通老百姓学了《孙子兵法》不知道怎么用,又不可能打仗,很少带兵,最后就在身边用用,三用两不用,可能就用在挣钱做生意、做买卖上去了。还有就是中国人太多,生活条件比较艰苦,资源比较匮乏,你要想多养家糊口,占有更多的资源,你想家里所有人都活得好好的,你就要想办法把别人的资源弄过来。我觉得这和历史文化条件是有某种联系的。再加上当时中国人普遍缺少信仰,综合各种原因,出现孟德斯鸠说的情况可能有一定道理。
今天的情况我们来看一看,公民当中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信领导不信法等等也不在少数,现在我们正着手解决此类问题。其实这种现象是中国政治文化现象,不仅是在普通公民中存在,在我们政治行为、政治生态当中同样存在类似现象,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我们从法治文化角度应该怎么看待,怎么解决?我想这需要从历史,从老祖宗这个地方就要开始寻找答案。从现实着手解决问题,我觉得更重要的还是各级官员做表率。中国公民固然有这样那样的一些不太尊重法律,自觉守法不够理想的情况,但我们总的看法是,中国的老百姓还是比较好管理和治理的,顶多是耍点小聪明。但部分官员,我们从腐败现象来看,确实是有很多让人触目惊心的现象,所以还是上面说的,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
C
反腐败要关注打老虎、打苍蝇 更要关注死角
最后谈一下反腐败问题。反腐败要解决基础和土壤问题,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我个人认为有这么一些需要关注的。
第一,我们可以看看今天的反腐败形势,随着一大批老虎、苍蝇被揪出,当今中国反腐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是不是反腐可以基本告一段落,我认为仍不能太乐观。原因何在?从深层次上讲,我们认为既有观念问题,也有体制问题。从观念上讲,我个人认为我们缺少政治哲学的假定。就是我们对公职人员没有人说假定他为恶人、小人,我们说我们的干部是什么?是人民的公仆,是张思德、焦裕禄式的人民公仆。但缺少对"恶"的这种假定,你就很难在制度设计上做出相关的制约权力的安排。
历史上,美国曾讨论到把纳税人的钱袋子交给立法、行政、司法哪一个部门来掌管,讨论时产生了激烈争论,争论背后就是一个人性恶的逻辑。一开始说把钱袋子交给法院来管,所有人都反对,说公正女神一手拿天平,一手拿宝剑,象征着法院,象征着司法公正。如果你把钱袋子拿给公正女神,那她就要长出第三只手,如果法院有三只手,那绝对不会有公平正义,所以不能把钱袋子拿给法院。然后说把钱袋子交给总统,给行政权,又遭到所有人反对,说行政权就是花钱的机构,花钱的权力,你把这个钱袋子交给行政权,交给总统来管,相当于把鱼交给猫,猫注定要吃鱼的,你与其天天给猫念圣经,教猫学法律,不如把那条鱼从猫嘴巴上拿走。最后说给国会,国会有参议、众议两院,给谁?参议院每个州两个代表构成,代表州的利益,不代表纳税人的利益,给他不放心。所以后来说只能把纳税人的钱袋子给众议院,众议院是相对放心的。最后问,如果他滥用权力怎么办?所以在美国《宪法》上规定一条,任何国会议员不得利用立法权自行加薪,自行谋取福利。这样的制度设计过程,可以避免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缺陷。
第二是机制。说到底就是谁来监督监督者,谁来监督制约一把手的问题,我们在体制、机制上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我们现在的监督主体不少,但关键是如何让这些监督主体实实在在发挥作用。监督主体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有效制衡。这个问题我们要从体制机制上注意解决。
第三是要注意监督的操作方式。比如说公职人员财产问题。现在是不是具备条件,能不能申报,怎么申报,申报以后怎么处理?官员财产公开,社会上呼声非常高,我站在学者角度上看,这个法律一定要研究,但是有关政策,有关法律规定要从国情和实情出发。为什么?中国改革开放过程当中可以说一些干部、企业家还有一部分公民,不管你的财产多少,在某种意义上讲或者说用今天的标准来看,有些财产你是说不清楚的。比如说南方有个城市,机关里面一开始在下属企业股票上市的时候,强迫机关里面工作人员每个人买多少。有的人因为买股票发了,今天有了几千万了,这几千万你估计部分说得清楚,还有一部分是说不清楚的。说不清楚的时候你给群众怎么解释,群众一算,你的工资才多少,怎么会有那么多财产,为何不查?所以这些问题我觉得可能要从各个角度进行研究,找到一个符合国情,既能解决问题,特别是对未来能够防微杜渐,又能符合历史时期的让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方式。
第四,司法在反腐败当中的作用。司法改革,省以下人才拿到省级统管,固然重要,但有一个很重要的体制、机制性问题现在还没有触及,就是法院、检察院,它的人财物管理应该从法院和检察院当中剥离出去,法院有时候自己出现纠纷的时候又去打官司,法院自己审自己的官司。所以最理想的是人财物剥离。这些问题都是需要研究的。更需关注的问题是,现在的正风肃纪、高压反腐,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但是如何做到可持续?一方面讲法治,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有的做法是不是符合法治精神、法治思维?下一步怎样把反腐尽快转到制度化、法律化、常态化、可持续反腐上,这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前些年我们有一个课题组做了研究,就是对全国四个省在过去几年当中政府采购来的商品做了一个价格比较,是和京东商城和淘宝网同类型作比较的,比如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凡是可比的都拿出来比较。比较结果得出结论是什么?政府采购的相当数量商品,几乎都比京东商城和淘宝网贵30%,最贵的甚至高出十几倍,把这个数字用来计算一下,由这种制度性机制性造成的腐败或者说造成的财产损失,大概测算下来是1200亿到1600亿元之间。这种腐败该不该解决?如果不解决,我们每个人的利益都可能通过这些渠道,被合法化地流走了。所以反腐败既要关注打老虎、打苍蝇,更要关注各类死角,关注制度化、常态化、可持续的反腐机制。
来源:四川日报201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