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的程序法治保障”项目组赴青岛调研
字号:
小
中
大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学所创新工程——“社会治理创新的程序法治保障”项目组近年来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2014年10月13-16日,项目组熊秋红研究员、叶自强研究员、徐卉研究员、黄蓬威博士生一行四人赴山东青岛,对“人民陪审员”专题开展后续调研。
迄今为止,最高法院推行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数量目标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达成,但是在人民陪审员的价值定位、管理机制和参与方式等方面,实践中各地法院仍然存在着较多疑惑与分歧。在为期两天的调研活动中,项目组分别在青岛市崂山法院、李沧法院和黄岛法院以及大成律师事务所,与一线法官、人民陪审员和资深律师进行了座谈和深入交流,了解到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不同的基层法院所呈现出的不同发展样态,以及陪审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人口结构、案件类型数量等的关系,收获了颇具启发意义的实践素材。此次调研活动得到了青岛市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得到了诸多活跃在审判一线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和律师们的积极配合,取得了圆满成功。
此次调研活动由叶自强研究员具体筹划和联络,调研期间,叶自强研究员还受青岛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发表了“举证责任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的主题演讲,受到了参与者的积极回应和高度肯定。
(博士生黄蓬威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