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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刑法思潮特别论坛”在北京大学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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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刑法思潮特别论坛”在北京大学成功举行

2014年4月29日晚上六点半,“再犯与开始的年龄:弗莱堡集群研究的法院裁决的分析”当代刑法思潮特别论坛在北京大学凯原楼隆重举行。本次讲座主讲人为德国马普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的资深研究员Volker Grundies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担任翻译。北京大学法学院王世洲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樊文副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赵书鸿讲师出席了本次论坛。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梁根林教授主持,吸引了多个院校的学生来到现场聆听。

在讲座中,Volker Grundies博士基于其在弗莱堡集群研究项目中获得的数据,展示了其关于再犯与始发年龄的犯罪学课题的实证研究成果。

首先,Volker Grundies博士先介绍了相关犯罪学理论。Volker Grundies博士认为,对再犯与年龄之间的关系的不同观点源于对犯罪的不同理解:如果认为人们的犯罪倾向不断变化,且处于人生早期阶段的人们会呈现更高的犯罪倾向(犯罪倾向异质说),便会得出较早的犯罪始发年龄预示较长的犯罪生涯及较高的犯罪频率的结论;反之,如果认为人们的犯罪行为与其所处状态密切相关(状态依赖说),特定事件的发生会使得行为人所处状态发生变化从而使得犯罪倾向升高或降低(作为状态依赖说分支的人生转折点说),则会倾向于否定犯罪始发年龄与再犯之间的关系。

其次,Volker Grundies博士对弗莱堡集群研究项目进行了简要介绍。此项目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数据的收集,研究犯罪的出现、演变、针对犯罪的司法反应以及犯罪人的犯罪生涯。此项目样本众多,数据典型,但也存在一定不足。考虑到群体被追踪的年龄跨度,Volker Grundies博士在研究中选用了其中出生于1970年的德国男性的相关数据。

接着,Volker Grundies博士结合图表向与会者形象、严谨地展示了其研究过程。根据其收集的数据显示:第一,初犯率在16-17岁达到高峰,其后就持续下降;第二,再犯在18岁以后在犯罪群体中占主导地位,但再犯率曲线随年龄不断下降,且所有的再犯率曲线最终汇集成一条与初犯年龄不相关的曲线;第三,初犯者的停止犯罪率随初犯年龄的增长而增长,而再犯者的停止犯罪率则与其目前年龄本身和初犯年龄均无相关关系。

基于上述数据,Volker Grundies博士随后得出了如下四点结论:其一,成年时期的初次定罪是显著的;其二,与状态依赖理论的推测不同,停止犯罪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其三,无论行为人先前是否存在越轨行为,合法行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但平均而言,初犯年龄越小的人一般拥有更长的犯罪生涯;其四,对上述第二点结论与第三点结论综合后,会发现再犯率与初犯年龄的关系并不显著。

在评论阶段,王世洲教授、梁根林教授、樊文副研究员对于Volker Grundies博士的研究均给予高度评价,并围绕再犯率与惩罚严厉性的关系、刑事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关系、德国法上的保安处分制度等问题与Volker Grundies博士进行了探讨。几名评论人认为,在吸纳规范分析方法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实证分析方法的学习。本次讲座于九点左右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每月举办一次,由北京大学杨春洗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赞助支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五校联袂主办,是旨在展现当代刑法学术前沿基本立场、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专题性、系列性和学术性论坛。

(文/陈尔彦 刘韵迪)

来源:http://www.law.pku.edu.cn/xwzx/zs/100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