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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防堵减刑假释漏洞 避免贪官富豪花钱“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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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参考消息》26日报道,【香港《南华早报》网站2月25日报道】题:滥用假释制度成反腐打击对象(记者张宏发自北京)中央政法委昨天出台一项关于加强假释制度监管及增加该制度透明度的指导意见。这是北京反腐运动的一部分。

该指导意见说,多年来,减刑和假释工作中发生了一些问题,有的罪犯以权或钱逃避惩罚,这严重损害了执法和司法公信力。

中国内地从1990年开始实施假释制度,以示对有悔改表现的囚犯的同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说:“原先监狱能决定假释或减刑。但是在中国于1996年修改刑法后,这一权力回到了法院。”

但是刘仁文说,内地法院实际上根本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对每一份假释申请进行审核,因此初审仍然主要依赖监狱。他还说:“对监狱的监管十分薄弱,这不可避免地导致滥用职权。”

媒体曾多次报道囚犯被提前很久释放的消息。有些囚犯甚至在刚判决完就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被释放了。

以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为例。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但他利用非法途径在二审时获减刑5年,并在服刑过程中获减刑4年多。

新华社说,该案牵涉到了警方、监狱以及法院官员。

上述指导意见列出了三类罪犯,决定对他们的假释和减刑条件进一步从严把握。指导意见说,在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违法违规减刑和假释的现象最突出。

刘仁文说:“这类罪犯通常是前官员或富商,他们能利用人脉或钱财来逃避惩罚。”

指导意见规定,在考察囚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这是假释和减刑的关键考量条件)时,所有法院都必须注意考察囚犯是否通过主动退赃、协助追赃、主动赔偿等方式来消除负面的社会影响。

指导意见说,任何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企图获得减刑、假释机会的人都不会被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

指导意见还规定,所有关于假释和减刑的决定书都必须上网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

【英国广播公司网站2月24日报道】题:中国启动程序追捕引渡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中国官方媒体透露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案的最新进展,称正在启动追捕引渡程序,缉拿目前已经逃往海外的张海及其女友。

中国媒体引述最高人民检察院称,截至今年1月,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

在中国,贪官富豪“出事”入狱后的情况一直受到关注。

社会上“审判暗箱操作”“花钱买减刑”的说法广为流传,也曾有披露出的情况显示一些贪官服刑期间“如住宾馆”。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宏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