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孙宪忠代表建议 科学管理科研经费
字号:

本报北京3月6日讯记者万静 近年来,科研腐败已成热点话题,违法违纪案件时有曝光。全国人大代表、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研究员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科研腐败案件频发原因除了腐败贪欲、监管不到位等因素以外,科研经费的管理欠缺科学性,以及经费使用管理法律制度滞后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孙宪忠向记者介绍,在很多披露的科研腐败案件中,有科研人员为了保证经费额度不被裁减而突击花钱的现象存在,甚至课题组成员为了报销而四处找寻各种发票、吃喝拉撒睡“全方位”挤占科研经费的事情发生。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科研经费管理缺乏科学性所致。众所周知,一个科研项目立项报批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制定财务预算计划,而这个财务预算计划一旦被审批通过就很难再有变化,刚性有余变通不足。而且我国目前的科研经费拨付一般都较晚,常常一个科研项目都快完成了,经费还没有到位。这时就容易发生科研人员挪用、变动已设定的预算科目资金,来弥补其他项目所缺资金。这里就容易导致科研腐败案件发生。

孙宪忠还表示,我国科研经费预算中并不包括科研人员的劳务费,这在客观上为腐败案件发生提供了犯罪动因。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