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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灾后救助可单独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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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灾后救助可单独立法

本报讯(记者 汪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近日表示,《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社会公众参与应急工作的性质和法律保障设计粗糙,应完善相关立法。

近年来,各种极端气象灾害频发。2007年开始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很多地方需要完善。

莫纪宏认为,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一些具体应对制度的设计比较粗糙,例如对社会公众参与应急工作的性质和法律保障、应急统一管理体制、应急法律责任等,需制定实施条例或通过立法方式加以解决。

莫纪宏说,关于受灾群众受助和补偿问题,突发事件应对法只确立了一般的法律原则,缺少具体可操作的制度。汶川地震时国务院临时通过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规定了各种灾后救助的情形。

该条例的经验可借鉴,可通过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完善灾后救助问题,也可出台单行的救灾法解决灾后救助问题。

来源: 法制晚报2013-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