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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讲坛--传统延续:习惯在现代中国法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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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4日晚七点,明法讲坛(第18期)在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法学楼国际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的受邀嘉宾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作翔教授,讲座主题是“传统延续:习惯在现代中国法制中的地位和作用”。讲座由法学院院长陈云东教授主持。

陈云东教授致开场词,他向在百忙之中远道而来为法学院学生做讲座的刘作翔教授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对刘教授的学术造诣和影响作介绍。陈云东教授说在今天参加这场讲座是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希望在座的师生能够用心地享受这场文化大餐!

刘教授首先介绍了他选择这一讲座主题的原因:一是因为习惯在法律文化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二是云南大学在民族法、在中国立法司法中的特色。刘教授主要阐述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习惯的历史和现代作用;瑞士民法第一条对世界民法的影响;习惯在中国立法司法中的新发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对习惯引入司法后的思考;习惯的未来命运。其中,刘教授对“习惯在中国立法司法中的新发展”“对习惯引入司法后的思考”以及“习惯未来命运”等内容做了重点阐述。讲述过程中各种具体案例信手拈来,与理论相结合,整场讲座生动有趣而又不失细腻。使听众更细致更深刻地理解主题。

在讲座的最后,刘教授特意设置问答环节,与在场同学交流思想,解答疑惑,使同学们对讲座主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和理解。

来源:云南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