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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宪法重要性上升到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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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隋晓姣北京四日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对大公报表示,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纪念宪法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有很多新的表述和亮点,意味着执政党将宪法的重要性上升到很高的高度,对宪法性质的认识也有所深化和升华。

莫纪宏指出,讲话中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并列强调宪法的「三个最高」和「四性」,这种表述是相当引人瞩目的,说明执政党对宪法在法治建设作用有进一步新的认识,宪法的地位也进一步得到提升。

讲话的第二个亮点是特别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莫纪宏说,把宪法的核心问题落到实施上来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宪法不能仅仅有一个文本,更重要的是作为根本法能否在实践中真正落到实处,其中规定的公民权利能否得到实现,国家机关的特权能否真正得到约束,讲话将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并列落在实施上,对宪法的实施工作大有好处。同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也是第一次提出,显示出对宪法性质认识的深化。

他续指出,讲话还突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其中法治社会是一个新的概念,要求实现国家、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化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从更加全局的观念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肯定宪法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讲话中说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这是个新的提法。」莫纪宏说,这一提法是对十八大报告中「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一个新的深化,但党怎么保证执法,怎么带头守法,要落实到具体的制度设计上。

他指出,十八大报告说要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要细化制度,依宪治国怎么实现,违反宪法怎么处理,公民的宪法权利被侵犯时如何申诉,这都有赖于具体的制度保障。

http://paper.takungpao.com/html/2012-12/05/content_4_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