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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所长率领法学所访芬代表团圆满完成各项出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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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与芬兰科学院共同合作的“中芬比较法研究”项目的要求和安排,2012年9月23日至2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研究员为团长、穆林霞副所长为副团长的法学所访芬代表团一行九人,出席了在赫尔辛基举行的欧洲中国法研究会第七届年会,走访了芬兰议会宪法委员会,拜会了芬兰议会督察专员以及赫尔辛基地方法院、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和图书馆,在芬兰拉普兰大学参加了第四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访问了拉普兰省首府罗瓦涅米市的地区上诉法院、市议会、拉普兰大学法学院以及北极研究中心,罗瓦涅米市市长在市议会大厅会见了法学所访芬代表团,彼此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至此,经过近一个星期的出访,法学所访芬代表团参加了两次国际研讨会、走访了近十个单位,与芬兰法律界和法学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学术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完成了各项既定的出访任务,扩大了法学所、国际法两所在芬兰法律界和法学界的影响,推进了中芬比较法研究项目的发展目标。

9月24日,代表团参加了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和芬兰中国法和中国文化研究中心主办的欧洲中国法研究会第七届年会。莫纪宏教授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宪法在保障法治中的作用”的发言。晚上李林所长在赫尔辛基大学校长Rector Thomas Wilhelmsson举办的晚宴上和校长进行了交谈。李林所长指出,很高兴两年之后再次见到校长,中芬法学交流在芬兰科学院和赫尔辛基大学的支持下,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与校长几年前的远见卓识是分不开的。法学所愿意继续为中芬法学交流合作作出努力,为中国法研究中心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李林所长还邀请校长在方便时访问中国社科院。校长感谢李林所长为中芬法学交流所作的努力和贡献,并指出赫尔辛基大学将中国社科院及法学所视为与中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的重要伙伴,将进一步加强中芬在法学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9月25日上午,代表团参观了赫尔辛基大学“思想角(Think Corner)”。“思想角”负责人介绍了设立思想角的目的是向公众展示赫尔辛基大学的创新成果,并为学生提供创新的基地和支持,培养公众的科学精神。李林所长在听完介绍和参观后指出,参观思想角很受启发,这个思想角虽然狭小,但却为大家提供了广阔无边的想象和创新空间。中国虽然是一个拥有四大发明的文明古国,但中国长期以来的科学和创新精神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五四运动请来了德先生和赛先生,引入了西方的科学精神,从此以后,科学的理念渐入人心。当前,中国致力于建设创新型国家,但中国的创新能力还不足,还需要不断普及科学精神,提高创新能力。

9月25日上午,代表团走访了芬兰国会宪法委员会,宪法委员会主席接待了代表团一行。主席介绍了宪法委员会的组成、选拔程序以及宪法委员会的职能,并指出宪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法律草案的合宪性进行审查,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及其实施。李林所长在会谈中指出,如何建立宪法实施的监督机构和机制一直是中国学者努力探索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难以借鉴德国、法国、美国等违宪审查机制,芬兰的宪法监督机制为中国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李林所长、莫纪宏教授等还就宪法委员会和国会的关系、芬兰宪法委员会与北欧其他国家违宪审查机制的区别、宪法委员会和政党的关系、宪法委员会与宪法解释、宪法委员会决定的效力、宪法委员会与国会其他机构及政府部门的关系、宪法委员会的工作方式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陪同参加会谈。

9月25日上午,代表团成员还参观了赫尔辛基地区法院。法院首先安排代表团参观了一个刑事案件的审判现场,使代表团成员对法庭、庭审程序有初步的了解。随后赫尔辛基地区法院首席法官等向代表团介绍了芬兰的法院系统、地区法院的法官构成和内部的部门组成以及芬兰的审判制度、法官任职制度等问题。李林所长等就法院案件的类型及其数量变化的原因、调解在法院审理案件中的作用、欧盟法和国际法在法院适用的情形与地区法院的法官进行了探讨。中午赫尔辛基地区法院首席法官和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院长宴请了李林所长一行。

9月25日下午,在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院长的陪同下,代表团参观了芬兰议会督察专员(Ombudsman)办公室。副议会督察专员Petri Jaaskelainen博士热情接待了代表团一行。他介绍到,议会督察专员是芬兰等北欧国家的特有制度,隶属于国会,在监督公权力运行、保障人权、为公众提供救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会谈中李林所长指出,国内对议会督察专员(Ombudsman)有所研究,会谈的目的是希望进一步了解芬兰议会督察专员制度及其他北欧国家制度的异同、近年来该制度在芬兰实践中的新变化、议会督察专员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作用及其面临的挑战、专员与法治发展的关系等问题。副议会督察专员结合李林所长提出的问题指出,议会督察专员制度与一国的传统有很大关系,近年来,由于公权力机构运行总体良好,议会督察专员的主要职能从监督公权力机构正在转向对人权的保护,而且议会督察专员更多通过一种柔性机制即通过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式促进人权保障。副专员还就Ombudsman和Chancellor of Justice的关系,议会督察专员受理的案件情况以及议会督察专员对案件的受理和调查程序,公众对议会督察专员的信任等问题与中国学者进行了交流。

9月25日下午,李林所长还和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院长Kimmo Nuotio教授进行会谈,双方就中芬当前的法治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今后中国社科院和赫尔辛基大学以及法学所和赫大法学院的交流与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就继续办好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共同开展合作课题研究、互派访问学者、法律资料和信息交换、互相参加对方举办的研讨会等内容达成广泛的一致意见。9月25日晚上,代表团成员乘坐夜班班机赶赴拉普兰的罗瓦涅米市参加第二天举办的第四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

9月26日,第四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法治:北极治理与中国经验”。本次论坛由中国社科院和芬兰科学院主办,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拉普兰大学法学院、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图尔库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拉普兰大学学校董事会主席Raimo Vayrnen教授首先致辞,对远道而来的中国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回顾了拉普兰大学和中国学术合作的经历和成果,并从法律的角度介绍了北极治理的情况。李林所长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充分肯定了中芬法学交流合作的成果以及拉普兰大学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李林所长指出,虽然中芬两国国情差异很大,但芬兰的法治模式和法治经验为中国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遇到一些挑战。通过本次会议,有利于了解芬兰最新的法治经验,促进中芬的法学交流和法治发展。我院国际合作局刘影翔副处长、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院长Kimmo Nuotio教授也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午拉普兰大学校长宴请了李林所长一行,就拉普兰大学与中国社科院的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本次研讨会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是“土著人、法律文化与语言”,第二单元的主题“儿童、妇女与老年人的保护”,第三单元的主题是“可持续发展与城市化”,第四单元的议题为“民法的前沿问题”,法学所代表团成员悉数登场,在不同的单元或主持会议或做主题发言。中方发言人的发言引起与会者的强烈兴趣和广泛讨论。法学所穆林霞副所长在闭幕式上致辞。

9月27日上午,代表团一行访问了罗瓦涅米上诉法院,上诉法院院长Esko Oikarinen接待了代表团一行。Oikarinen介绍了芬兰法院的体制以及上诉法院在司法系统中的作用,特别是详细介绍了该法院正在致力于提高司法审判质量的“法庭司法质量评估”项目。代表团就芬兰的司法系统、法庭司法质量评估项目的内容等与上诉法院院长进行了深入讨论。9月27日上午,代表团还访问了北极中心(Arctic Center),听取了北极中心主任Timo Koivurova教授关于北极治理特别是北极治理的机制和国际合作的介绍。代表团成员与Koivurova教授就北极当前的现状、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以及未来的国际合作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通过交流代表团进一步了解了加强北极研究的重要性以及北极研究的重点。代表团成员还参观了北极展览馆,加深了对北极的气候、环境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认识。

9月27日下午,罗瓦涅米市市长Esko Lotvonen接待了代表团一行,Lotvonen市长对代表团一行到该市参加第四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详细介绍了罗瓦涅米市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该市的政治制度、主要的经济产业、文化产业、人口和社会状况、国际交流与合作特别是与中国交流合作情况,当前面临的挑战以及未来发展的设想。李林所长在会谈中感谢Lotvonen市长的接待和介绍,充分肯定了该市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表示该市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方面的有益经验为中国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通过加强宣传和其他努力,该市未来和中国的交流合作必将得到加强。罗瓦涅米市很有发展潜力,芬兰和中国、罗瓦涅米市和中国的哈尔滨等城市未来合作潜力很大,法学所也愿意为该市和中国的交流合作作出努力。

9月28日,法学所代表团成员在参观了罗瓦涅米市艺术展览厅之后启程回国,至此,法学所访芬代表团圆满完成了此次出访任务。(法学所科研外事处、中国法学网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