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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相霏:山东废除高考户籍限制,期待其他地区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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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山东户籍考生均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这是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改进和完善招生录取政策和办法、促进教育公平”的六大举措之一。山东省的这一政策不仅接纳非山东户籍考生与山东籍考生“同等高考”,而且接纳其与山东籍考生“同等录取”,在打破户籍限制、促进高校招生公平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中自然也包括受教育机会平等。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普通高校在招生中实行指标分配制,招生指标的分配又与地域和户籍挂钩,造成不同地域不同户籍的考生分数相同却命运迥异。这样不公平的高校招生制度直接侵害了公民的宪法平等受教育权。实行高考分省命题之后,各地高考的内容千差万别,中国再没有一张衡量所有考生水平的全国统一的考试卷。在什么地方参加高考,就需要在什么地方接受高中教育甚至初中教育。为此,许多孩子不得不远离父母做留守儿童,不仅骨肉分离情感伤痛,更引发许多伤害留守儿童的社会问题,违反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确定的儿童最佳利益原则,也侵犯了儿童所享有的家庭团聚权。

多年以来,教育界、法学界等各界有识之士就持续呼吁打破高考和高校招生的户籍限制、保障所有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率先推出同比例录取的招生改革措施,被誉为中国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破冰之举。2009年底,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等学者向教育部递交了《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议书》,呼吁进行高考制度改革,保障平等受教育权。2010年,一些高考学生家长也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建议书。2011年3月教育部长袁贵仁在全国“两会”现场表示“随迁子女如何参加高考很快将出方案”,这让期待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许多人看到了希望。同年8月,湖北省推出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实现异地自由报考,推进高考公平”,规定“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要高中三年学籍注册在湖北,均可在湖北省内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从2009年秋季入学、2012年毕业的高中毕业生开始实行。”可惜,这个具有进步意义的规定最后未能获得实施。

2011年10月24日,学者们又向国务院提交了审查并修改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建议,主张立即废止教育部关于高考户籍限制的规定,将高考报名条件改为考生的学籍所在地;只要考生提供在当地接受完整高中教育的学籍证明,就可以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同年10月29日,教育平等公民联合行动志愿者发布了《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这个方案提供了“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不分户籍不分贫富不分地位的公平的教育机会,户籍与学籍分开,以学籍为主要条件”的解决随迁子女高考问题的详细思路。目前,教育部仍然在调研之中,没有拿出解决非本地户籍学生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的方案与时间表。正是在上述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山东省制定和发布了具有进步意义的改革政策。

山东历来是“考生大省”,也是高分大省。在目前的高校招生指标制度下,山东考生之间的竞争本身就十分激烈。在其他省市尚未宣布进行对等改革的情况下,山东省一枝独秀的改革无疑会给本省户籍的考生带来可想像的更大的竞争压力,同时也会给基础教育带来一定压力,例如一些非山东籍留守儿童可能会因此随迁进入山东,相信山东省教育厅对此已经做了充分的估计和准备。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并不是随迁子女高考问题最严重的地方,并且也正是因为山东已经是“高考高地”,山东省的改革应不会严重加剧“高考移民”和省内高考竞争压力。

当然,山东省要到2014年才实施该改革措施,实施的具体方法与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无论如何,山东省发布的改革意见无论对教育部还是对其他省市都是一个良性刺激,也使大家对教育部和随迁子女高考问题最为严重的京沪等地有了同样的期待。和山东相比,京沪等地的情况更为复杂,改革的难度更大。但是,受教育权是和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成长、就业、待遇等基本利益紧密相关的基础性权利;没有受教育机会的平等,公民平等就无法实现。另外,市场经济需要工作人员不分户籍地自由流动,虽然随迁子女流入地政府在向随迁子女提供基础教育方面已经做出了有目共睹的努力,但目前的高校招生制度却仍旨在把儿童和未成年人留在户籍地,改革这种有违人性的制度刻不容缓。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虽然目前随迁子女的学籍地高考问题早已成为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紧迫问题,但仅仅解决这个问题,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普通高校招生制度的不公平。要真正保障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必须废除目前的分省招生指标分配制度,实现所有考生在同样考试标准下的公平竞争,除对少数地区考生予以纠偏性照顾外,其余考生一律平等竞争。

其实,目前的分省招生指标分配制度也正是目前京沪等地高考洼地形成的根源。废除分省招生指标分配制度与随迁子女学籍地高考之间因此也具有一种紧密的联系。只要继续维持分省招生指标分配制度,那么就地高考必将加剧随迁子女流入地的考试和招生压力,随迁子女高考与招生改革随时都面临半途而废的危险。一旦废除分省招生指标分配制度,目前的高考洼地也随之消除,无论是本地户籍考生还是随迁子女考生都要与全国考生共同平等竞争,随迁子女高考难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在哪里参加高考固然重要,但如何招生才是问题关键。山东省一举解决了随迁子女的就地高考和平等录取,为各地招生考试改革开了一个好头,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