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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废除死刑:死刑确已减少
刘仁文指出,根据手中的一份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已有7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废除了死刑。剩下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也越来越多地将死刑作为极其例外的措施使用,甚至一些仅具有象征性的意义。比如日本,最近十多年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都在10人以下。他指出,废除死刑的问题上,“亚洲比世界其他地区慢了二三十年,但整个趋势是一致的”。
不过曾有专家称,未来10—15年,死刑要从地球消失。刘仁文认为这样的预测太过乐观,但他表示从2007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国内死刑的判决和执行确实已大幅度下降,据称是减少了一半甚至三分之二。
“过去我们长期搞严打,说杀人偿命,想当然就是死刑。”刘仁文指出,现在检察官和法官办案的思路已经完全颠倒过来,“能不判死刑的就尽量不判”。
谈死刑数字:迟早要公开
对于执行死刑的数字,国内一直没有公开数据。昨日刘仁文提出,对中国而言,13亿人口基数大,国情复杂,确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要公开死刑数字,另一方面担心在国际社会上造成被动。但他认为,“现代社会,一个国家每年合法地杀多少人,不公开说不过去的”。现代社会强调信息公开,而且从刑法角度看,现在进入民权刑法,国家秘密只能严格限定在国防、国家安全范围内。
“在当前这样的情况下,将死刑数字作为一个国家机密来对待,压力越来越大了,迟早是要公开的。”刘仁文说,改革要进行顶层设计,“恐怕还得有一个日程表,三到五年之内将死刑数字公开”。
谈死刑改革:非暴力犯罪先行
死刑改革的问题上,刘仁文认为,与国际上比较,中国的“步子还是迈得太慢”,应该在“稳中求进中继续推进改革”。
他指出,尽管2011年通过了新的刑法修正案,从立法上拿掉了13个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将68个死刑罪名减少至55个,但其中非暴力犯罪还占了一半多。他主张,目前可采取的方式,应当是对55个死刑罪名“好好研究,看看哪些可以少判、甚至不判”。
“基本路线是非暴力犯罪先行,暴力犯罪也要有所区别。”刘仁文指出,比如说吴英这样的集资诈骗案,应逐步从司法上减少死刑,创造条件后,再开启立法将此类的死刑罪名拿掉。
谈反贪腐败:制度配套至关重要
对贪官在死刑适用上的问题,刘仁文认为可适当区别对待。“现在的腐败问题太严重,社会上的意见太大,那么就不是简单的非暴力犯罪”,他认为,只有将腐败大幅度地减少,让其在社会上成为例外的现象,公众对这个问题才可以接受。
“减少死刑并非意味着可以钻空子或漏洞,任何国家废除死刑的条件之一,就是这个国家的司法公正达到一定程度。”刘仁文强调,在死刑改革的过程中,配套制度的健全至关重要,“如果社会公众对国家的司法公正没有信心,死刑废除肯定有很大的压力”。
他指出,少用一些死刑立即执行,是整个死刑改革的大势所趋,而并非针对贪官本身。但目前存在一些官员动用资源,判死缓之后很快保外就医,或以其他的名义出来,需要制度配套起来思考,“如果司法公正的环节不能保证,老百姓势必不会答应”。
来源: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