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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恼的不是茅台酒,是政府乱花钱的手
席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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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不喝茅台酒,成了大问题。今年两会上,围绕着茅台酒的争议不断。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景天魁看来,人们恼得其实不是茅台酒,而是政府乱花钱的手。

今年两会召开伊始,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騋提交提案称,“茅台酒10年来价格涨了10倍,背后推手就是公款吃喝!” 接着,贵州省副省长慕德贵称,“三公消费”一定要控制住,但“三公消费”高不是茅台的错。“管资金分配的官员下来,你让他自己去餐馆吃饭,到了贵州却让他喝米酒,那不是得罪人嘛!”他说。

一时间议论纷纷

3月10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新浪网联合举行“三公经费如何规范”访谈,邀请景天魁委员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室副主任席月民与网民共同探讨。

和景天魁观点相似,席月民也认为,大家的情绪主要不是针对茅台酒的,更多的是因政府采购、消费不规范而起的。现在,人们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尤其是从纳税人角度,渴望敦促政府按规矩办事。两会茅台酒成为热门话题,实际上反映了老百姓的心理接受度与“三公经费”实际脱节的现象。

3月6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几年来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按照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成本。2009年,财政部调减部门预算当中“三公经费”近6亿元,2011年则压缩了2%公务用车购车经费。

可是,这似乎还不够解渴。全国政协副主席、审计署前审计长李金华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称,铺张浪费问题在某种程度比腐败更严重,当前大手大脚、敞开手脚花钱的作风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政府部门能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不成问题。”

“三公消费”问题热度再次升级

席月民说,2002年,我国已经通过了《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行为作出了全面规范。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了某些要求,其中包括“政府各部门在满足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采购奢侈品、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

“这些条规非常细致,操作性也强,如果各级党政机关能落实执行,我想,老百姓绝不会意见这么大。”他说。

问题是,规定都上了墙,要求却落不了地。“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总是两张皮,这个问题不解决,多少法律、法规都是白搭。”景天魁说,他曾经去芬兰访问,该国一个部长去欧盟兼职两月,回来后就接到通知,要么将欧盟发的那笔工资退还,要么辞去部长职务,总之不能拿两份工资,“要是有这种监督力度,中国的官不会像现在这样子”。

怎么办?有人提出,政府采购是否可以采取分级制,接外国总统用辆豪车,国宴请外宾喝瓶国酒,或许也还好,省市以下索性规定不准用。对此,景天魁说,按照行政级别划分还是太笼统,也容易遭到下面人的反对,更好的办法是规定清楚什么情况下可以采购高档用品。“高档品,尤其奢侈品,对政府采购来说,一定得严加限制。如有例外,把例外的情况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好办。”

近日,工信部发布《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目录》中所列车型全部为自主品牌车型。此次公务用车选用车型明确轿车车型排量小于等于1.8升,越野车车型排量小于等于2.5升,多功能乘用车小于等于2.4升。后来,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挑明,“目录中的公务车为‘普通公务车’,不包括‘领导干部公务车’”。这种分身份、限品牌的做法也引起不少质疑之声。

席月民觉得限制品牌不如卡住价格。“‘三公消费’,不管是哪个方面,最后都落在钱上,因此,不如就以钱多少为标准去定。”他还指着自己手里的江西省商务厅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说,“这个定得就比较好,比如局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其中早餐20元,中餐晚餐各5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45元,并特别规定工作餐不上酒水。”

也有主张“乱世用重典”的。两会上,九三学社中央提交提案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消费”纳入《刑法》调节范畴;“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决定官员仕途。

景天魁特别强调,那些公款私用糟蹋百姓钱财的自然是可耻的,而为了招商引资等工作上的事情胡吃海喝,也是一种落后意识的表现。“一个国家,一个地方,一个人的价值,不是靠铺张浪费来表现的。我不相信,什么事情必须靠大吃大喝、用昂贵的东西招待才能办成。现在这种意识必须改变才行!”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董伟 实习生 李晓静

《中国青年报》2012年03月12日第T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