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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中国入世十年市场经济法治 保护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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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0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今日举行“2012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并发布《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甦指出,入世之后,中国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激励和保护自主创新。

陈甦称,入世之后,国家法治建设的成就之一就是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从外商投资企业到内资企业,按照这样的路径逐步地科学建构我们企业的法治制度体系。

成就之二,统一的税制,公平税负,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成就之三,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激励和保护自主创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逐步认识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促进科学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和促进公平贸易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入世之后中国对知识产权的各个主要法律,像《专利法》、《著作权法》都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成就之四,中国是全面开放金融业,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巩固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

成就之五,保护自由公平竞争,完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成就之六,中国充分尊重WTO争端解决机制,积极参与贸易争端解决。

陈甦表示,入世对市场经济法律各个部分的推动力也是不同的。有一些推动得比较直接和明显,有的是比较间接的,比如像对有关对外贸易的、外商投资的,它的推动影响和效果就比较明显。对知识产权也是很明显的。但是像公司、证券法律的推动也是有的,但并不是那么直接。

陈甦指出,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需要做好以下四个转变:

一是从重视立法数量要向重视立法质量转变。

二是要从重视法律制定向重视法律实施转变。

三是重视法律制度中更为强调的政府之手向市场之手转变,更多体现市场机制的作用,体现经济的运行和法律的规律。

四是从国内调控向重视内外结合转变。随着经济全球化,中国的经济更多地融入世界的经济体系,很多的调控政策就不只能是在境内,关起门来做调控,它的影响和被影响都是内外相通的,这对我们的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求。(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文字稿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