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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被指代笔的法学解读
莫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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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言论自由的边界何在?网络质疑及争论,与作为宪法权利的公民表达自由如何平衡?如何客观看待韩寒与方舟子的争论及由此而来的名誉侵权诉讼?

访谈嘉宾:莫纪宏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65年5月21日出生,江苏省靖江市人,博士毕业。专业方向为宪法、行政法,重点研究领域是宪法监督与宪法诉讼、宪政与人权、紧急状态、灾害法、文化法等。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 叶逗逗) 1月29日,韩寒宣布,方舟子涉嫌在多篇系列博客文章中造谣,涉嫌名誉侵权,并在上海提起民事诉讼。

韩寒被质疑“造假”,最初由百度社会化网络事业部原总经理麦田在微博上发起。1月15日,麦田发表《人造韩寒》的博文,质疑韩寒部分作品的真实性。

1月16日,韩寒以博文《小破文章一篇》回应称,愿悬赏2000万寻找其文章或小说系代笔的证据。此后,1月18日晚,最早质疑韩寒的麦田宣布,其对韩寒的质疑证据不足,并向韩寒致歉。

但此后,知名网络“打假斗士”方舟子(本名方是民)站出来,全面质疑韩寒。

方舟子在其博客发表《答韩寒<正常文章一篇>》等11篇文章,提出了韩寒作品系代笔的若干证据。方舟子指,韩寒著长篇小说《三重门》及获奖作文《杯中窥人》等均涉嫌代笔。韩寒认为,方舟子涉嫌侵犯其名誉权,遂在春节上班第一天提起诉讼。

那么,在互联网时代,言论自由的边界何在?网络质疑及争论,与作为宪法权利的公民表达自由如何平衡?如何客观看待韩寒与方舟子的争论及由此而来的名誉侵权诉讼? 财新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学专家莫纪宏。

财新记者:今天,韩寒正式宣布以涉嫌诽谤和名誉侵权起诉方舟子,你怎么看?

莫纪宏:法律保障每个人的言论自由,也对每个人的言论自由设定界限。在该事件中,方舟子有权在博客中质疑别人,但是,在质疑时应该做到有根据、有证据。否则,就很容易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侵害。

财新记者:你所说质疑需要证据支撑,不能无中生有,这应当是什么样的证据?基于文本的分析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莫纪宏:这种推测肯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从证据来看,必须是一种直接证据。比如,掌握了韩寒确实抄了文章,或韩寒的父亲之前有文章,而韩寒写的与其父一样。但如果只是从文字上推测,就不能作为证据。

财新记者:在这场“打假斗士”与80后名作家的“战斗”中,有人支持方舟子,质疑韩寒的商业包装,也有人支持韩寒,认为方的“微博打假”已变成人身攻击。在你看来,方舟子此次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莫纪宏:目前,方舟子的质疑是否构成侵权还很难说,关键是看其质疑韩寒代笔的证据是否成立。对任何没有掌握有效证据的人而言,很难说方舟子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不过,此次韩寒就代笔及抄袭案提起诉讼,这是在法律轨道内解决问题,值得肯定。

在欧美发达国家,如果批评的对象是政府官员或机构,那么批评的界限相对宽松一点。如果批评的对象是个人,而且批评时只是基于猜测,很容易被认定为侵权。即使被批评者是公众人物,也很容易被判为侵权。

财新记者:这个案件是韩寒起诉,他要承担什么样的举证责任?

莫纪宏:韩寒要对方舟子的言论或质疑举证。比如,他说韩寒是抄袭的,韩寒要举证这样的质疑,是否没有证据支持,是否具有主观恶意等。这些是韩寒需要用证据向法庭证明的。

财新记者:目前,方舟子并无足够证据证明韩寒造假,韩寒也无法完全证明自己的清白,但双方的交战渐趋白热化。你对此如何看?

莫纪宏:从法律上看,方舟子有权对公众人物提出质疑。但是,这种质疑必须有根据,有证据支撑,不能无中生有。如果没有证据质疑别人造假,就是绝对地侵权。

假定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是有证据的,这也不一定能确保方舟子会胜诉。更重要的是,应该看方舟子的质疑到底属恶意攻击还是善意的批评。如果被认为是恶意的攻击,方舟子的行为将构成侵权。

财新记者:您说到,即使有证据证明,还得分析方舟子是否存在恶意,这应该如何理解?

莫纪宏:法官可以从方舟子的言辞来分析,是一般的批评,还是目的在于把人搞臭。如果是就社会现象批评,问题不大;如果有挖苦、讽刺的话语,可能就会被认为属于恶意。即使有直接证据,也可能会构成侵权。

财新记者:近年来,相当多的网络骂战,经过微博等放大,最终变成了当事双方及其支持者的互相对骂,缺乏有意义的、有深度、建设性的思想讨论。对此,你有何意见?

莫纪宏:中国互联网普及速度惊人,同时社会转型期问题较多,客观上使互联网成为公民发言的重要渠道。对此,中国政府一方面要保护网民的言论自由,一方面可通过对贴吧、论坛实行规范化管理来解决。当然,这种管理不能以损害表达自由为限度。

来源:财新网 http://special.caixin.com/2012-01-31/100351950.html 201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