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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宪:国际法研究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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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

近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复,同意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更名为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据介绍,将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更名为研究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立足重大现实问题,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当好党和国家重要的思想库、智囊团而作出的重要调整。完成更名后的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也由此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为此,本报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和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

11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举行更名暨揭牌仪式。从研究中心到研究所,之间的变化于国际法研究及其学科建设意味着新的机遇。国际法研究所站在新的起点,将作出哪些调整和规划?记者就此采访了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

迎来国际法研究的春天

记者:改革开放30年间,国际风云变幻,发生了一系列对国际法产生重大影响的国际事件。请您简要回顾一下我国国际法研究的基本情况。

陈泽宪:我国继恢复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许多国际组织,国际交往与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参与国际事务日益广泛、深入,涉外民商事活动大量增加。所有这些发展不断地推动着中国的国际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国际法学欣欣向荣,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国际法理论水平和应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同时,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法律制度中与国际法有关的实践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就。在这30年间,“改革”与“开放”是紧密相连的。我国的法治建设一方面要为改革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地促进对外开放。因此,与促进对外开放密切相关的我国的国际或涉外法律活动在过去30年间也有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同志就高瞻远瞩,发出了“要大力加强国际法研究”的号召。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讲话,一再强调国际法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国家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又明确指出,我国要与各国人民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此,“应该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恪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这些指示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的国际法学者。国际法研究欣欣向荣,从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到现实生活中的国际法事件,从传统的条约法、战争法到二战后新兴的国际人权法、海洋法、国际刑法,几乎所有的国际法领域以及在国际上引起关注、与中国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国际法问题,都成了学者们着力研究的对象,在理论创新、国际法学科建设和联系实际、为外交实践服务方面做出了很大成绩,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国际法理论水平和应用水平明显提高。我国的国际法研究迎来了百舸争游,繁花似锦的春天。

责任更大 担子更重

记者:国际法研究所在11月20日刚刚举行更名暨揭牌仪式。您怎样看待这次更名?它带给国际法研究所一个怎样的发展机遇?

陈泽宪:在院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国际法研究中心正式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从形式上看,是将研究中心更名为研究所,但实质上有更重要的意义。国际法研究所的成立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建设上的一件大事,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作为研究所来说,我们既受到鼓舞,也感到压力,在这样一个新的起点,各方面对我们的期待也更大,对我们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责任更大,担子更重。我们肯定不遗余力,努力将国际法研究所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际法研究机构。

另外需要看到,在全球化进程中,我国在国际社会中承担起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需要我们在国际法方面出更多成果来提供理论的支撑,在一些重大的政策、外交等方面,需要我们拿出对策建议。这就要求我们,在注重国际法基本理论研究的同时,还要以国际法的重大实践课题为主攻方向,在党中央国务院对外开放、处理重大的国际法事务,以及全方位的外交大局方面做好党中央国务院的思想库和智囊团,这是我们的基本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国情,立足当代,以深入研究国际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推进理论创新和国际法学科发展,实现科研强所、人才强所、管理强所战略。

立足优势 形成突破口

记者:我们知道,在当前形势下,国际法研究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时机,尤其在更名之后,国际法研究所在加强学科建设方面将有哪些大的举措和调整?

陈泽宪:首先在学科布局和重点学科设置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人权法需要均衡发展、整体推进。国际法研究所在确定自己的学科布局和重点学科设置方面,既立足现有的科研优势、科研人员结构,考虑国内外学术发展状况和趋势,又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国际公法研究室重点进行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条约法、联合国法、国际海洋法、国际争端法的学科建设;国际私法研究室重点进行中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和外国国际私法比较研究两个学科的建设;国际经济法研究室重点进行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的学科建设;国际人权法研究室重点进行国际人权法基本理论、联合国人权制度与实践、国际人权条约的学科建设;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筹备成立国际海洋与极地法研究室、国际刑法研究室。

我们在学科建设上还明确了几个主要任务:

第一,培养学术带头人,形成合理的科研队伍结构。政治素质过硬、学术水平高、有组织力和号召力的学术带头人是学科建设的一个关键。我所将立足实际,争取资源,加大投入,用长远发展的眼光,发现和培养有能力、有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并逐渐改变科研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的严重问题。

第二,巩固传统学科和优势学科,拓展研究领域,形成新的突破口。不论是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海洋法、国际贸易法等传统学科,还是国际人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刑法、国际空间法等新兴学科,我所都占有一定的优势,但是这种优势也面临学科本身和社会实践发展的挑战,我所将巩固既有的优势,避免后继乏人、后继乏力,要积极跟踪学科最新发展,拓展视野,产生新的突破口,形成新的优势。要从培养青年学者、引入优秀人才、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巩固优势学科的建设,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

第三,围绕学科建设形成一批质量高、有深度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教材和其他学术成果。在学科成果上要以多种形式产生整体效益。教材工作要依托我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教学和培养工作及时、高水准的完成,保证主教材和教辅材料齐全,内容充实、权威和及时更新。本学科中的基础性和重大问题研究要产生理论性强、实践指导性强的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

第四,积极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团体工作,在相关学科领域发挥我所的主导作用和影响力。目前,我所一些学者在全国和省级学术团体、协会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发挥骨干作用。这对我所的学科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部分学者还受聘于联合国有关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学术机构的活动,具有重要的影响。我所将继续支持和鼓励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记者:您曾提出,要把国际法研究所建设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际法研究机构,主要从哪些方面入手?

陈泽宪:是的,我们的发展目标是建立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际法研究机构,当然,具体下来主要是要实现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建立一支政治上可靠、业务上过硬的国际法学科研队伍,努力保持和产生若干在国内享有盛誉、在国际社会有重要影响的著名学者,培养一批学术能力强、外语好、有发展后劲的中青年知名学者。

形成若干在国内具有学术领先地位的国际法主干学科,在整体上提升国际法研究所的科研实力。发挥传统优势,挖掘学术潜力,开展联合攻关,培育优势学科和方向。以若干新兴三级学科为突破口,争取在国际法学新领域占据前沿有利地位。

形成一批在国内领先、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科研成果,保证能够定期发表高质量、有深度的学术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鼓励学者在国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发表作品,努力提高国际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外交大局服务。跟踪国际社会的最新发展,钻研国际法的新领域和新课题,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为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在国际舞台上的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为我国在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等重要国际组织发挥重要作用,以及解决与周边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争端和冲突提供智力支持。

建立和磨炼出一个团结进取、年富力强并且熟悉国内外先进项目管理和运作的人力和科研管理队伍,完善人事聘任和考评机制,创新科研管理机制。(记者:王建峰;摄影:朱高磊)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