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周汉华:手机定位真能约束官员
字号:

一方面是行政权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又用手机定位来管。这是自相矛盾的,亟待根治

【背景】《重庆商报》报道称,2010年4月,为实现对党政干部的“精细化管理”,重庆市酉阳县向该县各乡镇和县直机关领导配发具有GPS定位功能的3G手机,用于监管这些党政领导8小时以外的生活。

酉阳县纪委副书记毋勇称,这些被监管的干部涉及39个乡镇和106个县级部门,包括县四大班子领导(书记、县长除外),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239人。

这些基层领导被要求24小时开机,接受县纪检委的跟踪监督。若被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受到通报批评或责令辞职等八类处分。这批GPS定位手机每台约3000元,人手一部,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报道称,掌握这些手机的干部,每月最低消费为342元,采取与持机者办公电话捆绑的方式,由县财政统一支付。该制度启动至今,因各种原因被点名批评的有两个单位和82名领导干部,其中22人被诫勉谈话。

经媒体报道后,酉阳县纪委新闻发言人对媒体公开表示,这些手机是由该县电信公司免费提供,而通话费也并非由县财政支付。而且,该举措“只是要求干部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应急;从没开通手机视频功能,并不侵犯隐私权。”

那么,手机GPS定位能否有效监督基层党政官员?同时,谁来监督该县没有配发GPS定位手机的县委书记和县长?

宪政学者、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靠手机定位来掌握党政官员的行踪,监督官员,预防腐败,并非治本之策。同时,书记、县长不纳入监督范围,也是败笔。这作为一种监督党政官员的尝试,有一系列深层问题值得追问:

首先,监督官员,是否有必要配发手机。配发手机后,到底是公用还是私用,很难监督。同时,针对公务员而言,惯例是定期报销一定额度的通讯费用,而不是配发手机。事实上,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一般办公室都有固定电话,手机也并非政府采购的必备项目。

其次,即便有必要配发手机,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这些手机也应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由财政负担。至于采购机型、价格和话费额度,都应依法公开,接受监督。酉阳县党政官员接受电信公司免费提供的手机,难免企业利益输送的猜疑。

至于手机定位和电话抽查是否侵犯隐私权,周汉华认为,手机GPS定位当然会涉及隐私权问题,但对此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党政官员具有双重身份,作为自然人,手机定位会侵犯隐私权;但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接受监督,隐私权较普通人有所限制。

现实中,一些党政官员在八小时之外大搞权钱交易,生活糜烂,被曝光后,甚至还以“隐私权受侵犯”为由,对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甚至反告媒体。就此而言,当前,过分强调官员个人隐私权并不合适。目前需要的是对党政官员更多的外部监督。

当然,为了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公务员的廉洁,取信于民,这种手机定位与随机抽查的做法也可作为一种尝试。但与此同时,纪律检查部门应严格界定其适用范围,确保这种监督不至于侵犯一般公务员的基本人权。

对酉阳县委书记、县长不纳入监督范围,周汉华认为,这是错误的。毕竟,党政一把手更有机会腐败。因此,县委书记、县长应身先士卒,主动把自己纳入监督范围,并让纪律检查部门公布监督结果。只有这样,才能让人真正相信其反腐败的决心。

周汉华指出,手机定位监督官员只是治标的办法,治本之策应从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入手。未来,党政官员的权力真正“受限了、公开了、分解了、下放了,过多的审查权废除了,就不需要这些治标的手段了”。

他最后指出:“行政审批改革推行十多年了,审批权过多过大的问题没有根本改观,甚至有权力越来越大、向旧体制复归的趋势。一方面是行政权力越来越大,不断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又要用手机定位来管。这是不匹配的,必须采取更为根本的对策。”  (财新记者 张新名 采写)

来源:财新网(201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