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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短板导致家族式腐败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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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案,勾画出了一个以李启红为核心、家族成员紧密配合的家族式腐败路线图。

事实上,在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中,官员个人的腐败往往与家族式腐败紧密联结在一起,有专家甚至将家族式腐败定性为官员腐败的一种新形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莫纪宏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阶段有关官员财产的各项制度对于官员家庭财产和公共财产的界定不清楚,所以个别身处要职的官员就很容易将权力和金钱“结合”起来,“个别官员一方面利用职务权力之便给自己的亲属提供方便,亲属则利用这种方便赚钱富及到官员,在家庭共有财产制度下,由权到钱巧妙地形成了一条利益链条”。

“目前家族式腐败的形成是有一定普遍规律性的,主要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观念上的短板和监督不到位造成的。”对于家族式腐败愈演愈烈的原因,莫纪宏如是说。

“制度方面的缺陷主要是家属回避制度、官员财产分配制度的规定不清晰。”莫纪宏说。

莫纪宏同时指出,“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是家族贪污犯罪形成的不良推手之一。“个别人一旦升官获得权力,便把亲属、家庭成员的核心利益放在首要考虑的位置,将"肥水不流外人田"演绎得淋漓尽致。”莫纪宏说,在这种牵制下造就的权力管辖,就很容易形成以权力为核心的家族牟利共同体。

“权力的家族化为权力的腐败提供了更好的保障。”莫纪宏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拥有共同利益的家族式腐败,监督可以说是无从谈起,“由于缺乏监督,相互之间形成利益包庇,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就变得形同虚设,权力被无限地利用和放大,公共利益也就随之不断地流入私人的口袋”。

如何遏制愈演愈烈的家族式腐败?

莫纪宏认为,应建立健全个人财产制度,对官员个人名下的财产要定期进行公示,加强对其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管。同时,将相关家庭成员也纳入监管范围,干部亲属家庭的财产也要定期进行汇报,并建立有效合理的回避制度,这样贪污腐败的情况就会少很多。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