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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未来几年立法重点仍要放在保障民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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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3月1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今天(10日)上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介绍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就相关问题接受了中央台记者的采访。

吴邦国委员长今年初曾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李林教授认为,有四个基本标准可以作为形成的依据。

李林:第一就是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应当齐全,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那么它作用的这些领域应该基本上覆盖住。第二就是各个法律的部门中主要基本的法律应该制定出来,而不应当有主要的缺陷。第三是以法律为主干相应的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等这些配套的立法应当制定出来。第四就是法律体系内部应该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不应该有矛盾、冲突,还有明显的空白和抵触。

根据这四个标准我想有两个方面我们可以做进一步的具体的判断。第一就是截至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应该说立法的数量还是很大的。第二就是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已经实现了有法可依,因此根据四个标准和一些具体的数字,我们可以做出这样一些评价和判断,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我国法律体系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对此李林教授做了进一步的解释。

李林: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这7个部门,然后由三个主要层次构成,就是在宪法的基础上第一个层次就是法律,第二个层次是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就是地方性法规。这个基本上是一个金字塔形的,宪法在最高端,然后下面是法律,数量刚才我讲到了法律239件,再下来是行政法规是690多件,再下来金字塔的底端是地方性法规是8600多件,这样构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的宝塔状。

李林认为未来几年我国立法工作的重点还是要放在保障民生等方面。

李林:第一就是要进一步加强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的立法,比如我们讲的对于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的进一步保护,还有我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进一步保护、财产权的进一步保护,在这些方面应当可以大有作为的,尽管我们宪法规定了国民很重要的权利,但是把这些权利落实到现实生活当中和法律制度当中还需要一些具体的立法来加以保证。

第二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事业的这种法律法规的立法,比如说进一步地把我们的教育法、卫生保健法、文化事业的这些法像立法那样加强和完善起来。

第三就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包括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的社会保险的立法、社会救助的立法、社会福利的立法、慈善事业的立法等等,或者换一句话说,如果改革开放前30多年我们相对来讲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立法的话,那么未来立法的重点应该是以民生和保障权利为立法的重点。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