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昊研究员为我院做“中国模式的农地权利形态探讨”
字号:
小
中
大
图1: 冉昊研究员
图2:报告会现场
2010年10月22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商法学博士冉昊研究员受上海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联谊会之邀,做客“上大法学大讲堂”,以“中国模式的农地权利形态探讨”为题目,结合英美法系的地产权和中国农地权利形态为我院师生做了浅显易懂的讲解与分析,并和我院老师和同学做了深入交流。
冉昊研究员认为,传统罗马法上的所有权体系无法有效地解释中国的土地问题,而英美的地产权制度具有可借鉴性。英美法系的地产权体系,就像一条线,可以对任何部分的点进行组合,因此,相对于大陆法系的土地权利体系,英美地产权具有了时间维度,因此,权利极其灵活丰富,这反映了英美土地产权的开放性。这种开放性以及英美地产权所代表的国家契约观念,对于中国农地权利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冉昊研究员的讲座,从欧洲的中世纪讲到中国的当下,从罗马法讲到英美法,贯穿历史和现实,融合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视野宏阔、见解独到,为师生们带来了一次精神盛宴。
参加此次学术活动的有法学院李智教授、李凤章副教授、李本副教授、李俊峰副教授等老师以及法学院的部分研究生。
法学院副教授李凤章老师主持了本次学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