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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德克吞法学的技术规则与中国民法典的模式选择”讲座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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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0-04-20

4月19日18:30,学御术大讲堂之潘德克吞法学的技术规则与中国民法典的模式选择在阶一举办。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教研室主任孙宪忠担任主讲嘉宾,朱庆育、于飞分别担任点评和讲座主持。

孙宪忠首先介绍了潘德克吞法学的来源、含义。潘德克吞一语,是《学说汇纂》(Pandectae)的音译。在19世纪潘德克吞又指如何编纂民法典的学问,即被译为法典编纂学派。这一学派不仅研究如何编制法典,还研究在应用于社会的过程中一般人如何学习、法官如何应用等。他还讲述了了关于法律为什么是科学的基础知识,认为法律应该摆脱政治的束缚。

讲座主体内容分法国民法与德国民法的逻辑差异、潘德克吞法学的几个基本要素、潘德克吞立法技术表现及评价三部分。

孙宪忠教授首先阐述了法国民法与德国民法的逻辑差异,说明两种法律的大民法典的相同基础、自由主义哲学基础、理性法学和研究的基本问题即财富的拥有分配四个相同点。法国民法渗透着革命性理念,一个重要特点是以合同是否成立作为所有权能否取得的充分根据。他也指出了这一理论的缺陷。在说到德国民法时,他讲述了合同只产生请求权效果,不需要标的物、所有权的参与,债权不能排斥第三人。因此德国民法能很好的适用于对国际民生有重大意义的远期远程合同。同时他也指出目前我国合同法在概念应用上的混乱。

随后,孙宪忠教授潘德克吞法学的几个基本要素进行了具体解释,包括法律关系学说、权利学说的核心要素、权利变动学说等。

孙宪忠还介绍了菲利普海克利益法学和卡尔拉伦茨的评价法学。孙宪忠指出,在法制落后,无清晰完善概念系统,没有良好环境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坚持把概念法学的传统做好。并强调了基础知识的重要性,批判学说的前提是必须了解这个学说。

于飞和朱庆育分别进行了精彩的总结和点评。

http://news.cupl.edu.cn/2010/content_011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