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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问2009年的法治前景,是因为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将给中国的法治演进带来新的可能,是因为涉及人权保护的部分法律将可能在新的一年得以改善,是因为“民生立法”时代已经到来……
建国六十周年,罪犯会被特赦吗?
中国上一次特赦还是在1975年。当时,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建议,决定对全部在押战争罪犯实施特赦。三十多年来,国家再没实行过赦免。
吁请国家在适当时候实行特赦的声音一直没停过。在建国五十周年、2008奥运年将至时,从学者到政协委员,都曾有过建言,此逢六十大庆也不例外。经历过地震大灾、奥运荣耀大悲大喜的中国,2009年若能来次特赦,必能极大地消旧痕、慰民众、彰人道、弘法治。
●刘仁文研究员点评:
我曾在1999年撰文 “关于在国庆50周年对部分确已悔改的犯罪分子实行特赦的建议”,2007年底又提出在改革开放30周年的2008年能否搞一次特赦。我不认为自己是在哗众取宠,而是基于对建设和谐社会、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时代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基于此,我愿意再次寄希望于2009年,在建国60周年时来一次特赦。
2009年,死刑罪名会不会减少?
从以追诉犯罪为主要目的到渐渗入人权理念,刑法、刑诉法随“严打”几番松紧起落,即将在2009年步入而立。继1996年大修、上届人大被搁置后,2009年刑诉法将启动新一轮大修。是否仍追求“追诉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学界仍存争议。不过,给予犯罪嫌疑人、证人、律师等相关诉讼参与人更多权利保障,对办案机关施以更多程序约束,定是而立之年的不二之选。刑法,也将朝着减少死刑罪名的方向努力。
●刘仁文研究员点评:
刑法修正案(七)将在2009年上半年通过,这已经没有悬念。
但刑法性质的严厉性、功能的有限性和巨大的副作用提醒我们,启动刑法要慎之又慎,否则就有可能开错药方。如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这种立法究竟对反腐败有多大的效果还需存疑。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没有一部严格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不能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
谁来监督生死判决?
死刑复核权回归最高法院两年后,逐步由人员、硬件上的基本落定进入到制度上的完善。2009年,酝酿中的规范死刑案件的司法解释或将出台,力图统一死刑案件裁判标准。
相关人士透露,最高检察院是否介入死刑复核,2009年将会明确。如果最高检介入死刑复核,将对一些久拖不决的死刑复核案件进行重点监督。
●刘仁文研究员点评:
最高院收归死刑复核权后,社会治安不但没有恶化,反而呈现一定程度的好转。这鼓舞着我们继续完善和深化死刑制度的改革。改革的基本思路应朝着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更大程度地限制死刑、对死刑犯尽可能地人道的方向努力。
原载《南方周末》2008-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