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中
大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能自动转换“火星文”的流行下载软件有几十款,包括许多知名论坛、社区甚至官方网站。
一位初二年级的学生说,使用“火星文”一段时间,就能基本掌握和了解其文字结构和特征等,不用软件“解码”也能明白其中的含义。现在,即使父母坐在电脑旁,也不可能知道自己和同学在聊什么!
根据国家网络媒体语言监测中心的监测,在网络聊天中,非汉字符号的使用频率首次超过了汉字符号。
记者了解到,除网络聊天外,一些学生还用“火星文”写博客,以增强博客的个性和保密性。
“为了保护孩子,请大力抵制‘火星文’等各种网络语言!”8月5日,在一个教育论坛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置顶帖子。帖子不光列举了“火星文”对青少年的种种害处,还提出:如果任由“火星文”在网络上无限度地发展,有一天,我们的传统语言文字必然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更是岌岌可危。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火星文”对于中小学生文化素质的培养,特别是对通用语言文字的运用和对传统文化遗产的掌握,确实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他建议在正规的学校教育中,教师要主动介入对“火星文”现象的研究,帮助学生尽量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记者 王晓雁)
调查札记
事实上,对于是否应对网络语言加以规范、是否应该用立法之手来遏制“网言网语”对通用语言的“入侵”……自打进入互联网时代后,这些类似的探讨就再也没有停止过。
对此,莫纪宏的态度是:“在网络环境下,要完全地通过人为渠道和措施来杜绝或禁止青少年不使用生造词汇是不可能的,问题的关键是怎样在正规教育体制中来进行合理引导,而不是一味地否定和排斥。”
记者了解到,为了推行、规范汉字,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标准,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化字总表》等等,这些标准既是社会用字的规范标准,也是社会用字的法律依据。
北京律师叶勇也向记者谈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只要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可以用个性化的语言来表述自己的作品、商标标识、商号等等,这些属于个人自由权,而且其中一部分还可以受到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但对于那些胡乱改变文字结构,或者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有伤社会风化的文字、标志,其权利非但不能得到法律保护,政府部门还应当予以查处。
“面对网络语言,我们要考虑的是,法律应该怎样进入社会文化领域?”莫纪宏表示,在语言文字问题上的立法,也必须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加以修改。
资料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