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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在法制宣传教育网上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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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莫纪宏

[莫纪宏]: 谢谢各位网友,刚才韩大元教授和李林教授从法制和保证宪法的权威的角度谈了如何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重点谈一谈,如何通过宪法来保护公民的个人的权利。现代宪法的精神就是保障个人的权利,宪法在保障个人权利的时候,与民法、刑法、行政法在保护个人的权利的时候,方法有什么不同?作为宪法所保护的个人的权利,它的内容和一般的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个人的权利,它的权利内容、形式、效力等等有什么不一样?也就是宪法是怎样保障个人的权利的。宪法是怎么样与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个人认为,这也是各位网友非常关注的。 我提出三个看法,宪法是从三个层次,五种角度,三种方式来保障的。

三个层次:

1、基本人权。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里的人权的享有主体应当是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的自然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其他以合法方式居住和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境内的自然人。

2、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权利具有对抗国家权力的直接法律效力,包括立法机关在内,没有宪法上的依据,不得随意剥夺和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

3、公民的一般法律权利。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障公民的权利。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五个角度:

1、个人直接行使的权利。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通过社会组织形式来行使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3、基于特殊的法律角色可以行使的权利。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宪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4、作为特殊的群体可以享有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以职业身份享有的权利。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三种方式:

1、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宪法第33条第4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权利平等,不得享有特权。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第5条第5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就意味着任何人在行使宪法所赋予的个人的权利的时候,行使的权利和他人是同等的。再一个也不能享有他人没有办法享有的宪法的特权。上面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个人和公共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权利平等不得享有特权的原则,是个人依据宪法享有宪法权利的三种方式。

综上所述,在上面我提到了宪法是如何来保障个人权利的。是以三个层次,五种角度,三种方式来保障个人的权利的。它在保障个人权利的时候,显然与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刑事法律具有不同的特点,这是每个网友平时在学习宪法的时候非常关注,宪法保护公民权利到底怎么保护,到底什么时候宪法会帮助我,我怎么行使宪法权。上面三个方面的观点是可以提供给网友参考的。谢谢!

资料来源: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