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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法学所莫纪宏:把17大报告精神写入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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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基本精神应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关键词:依法执政 宪法修改

“法学界和广大法律工作者应当认真研究将十七大报告基本精神写入现行宪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积极向国家立法部门献计献策,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稳步有序地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莫纪宏认为,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坚持依法执政的执政纲领,就必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要学会将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及时转化为法律,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及时、有效地成为全社会公众的行为准则。党的十七大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入21世纪后胜利召开的第二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十七大报告的基本精神体现了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全体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思路,因此,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及时转化为法律。

莫纪宏说,我国1982年现行宪法制定以后,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修改宪法的一个最直接动因都是为了及时贯彻和落实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的基本精神。我国现行宪法颁布25年来,之所以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依据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的最新精神,及时对宪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宪法能够更好地适应我国改革开放转型时期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莫纪宏建议在将要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代会上,应当以党的十七大报告的基本精神为指导,完成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改任务,通过宪法修改及时、准确、有效地反映党的最新政策和主张,体现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

结合十七大报告的基本精神和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际,莫纪宏认为,应就以下几方面的入宪事项加以认真研究:第一,包括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入宪;第二,将政治协商进入决策程序的思想写进宪法;第三,要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权力制约的思想写进宪法;第四,明确司法职权的概念,确立司法机关的法律地位;第五,可以适当考虑将乡镇一级国家政权的领导人选改为由直接民主方式产生。  

资料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