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界泰斗梁慧星教授莅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做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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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法学院邀请,2007年10月16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我国民商法学界泰斗梁慧星教授学术报告会暨兼职教授聘请仪式在我校学术交流中心三楼报告厅举行。校工会主席马书臣、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季松林、法学院院长焦占营和全院师生近500人参加了会议。
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焦占营副教授主持,梁慧星教授作了题为《物权法的若干问题》的学术报告。梁教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诙谐幽默的的风格,就“物权法的重要性”、“物权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物权法的排他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详细阐述了物权法在人们的日常生活总所起的巨大作用和重要意义,用他的一句话讲就是“中国社会走向法制、人权社会的里程碑”。随后,法学院师生与梁教授进行了积极的互动问答。梁慧星教授就师生们提出的如何理解“一物一权”原则、“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用益物权由“不动产“扩展到“动产”等诸多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梁教授在法学研究方面的高深造诣和精辟见解,以及他的精彩讲座,博得在场师生的的热烈掌声。
之后,征得梁慧星教授本人同意,校工会主席马书臣为梁教授颁发了聘请书,正式聘请他为我校的兼职教授。
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