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我国著名民法学家孙宪忠就《物权法》立法接受惠州日报专访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从酝酿到出台,历时13年,终于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今年10月1日起,《物权法》施行。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它上涉国本,下系民生,从来没有哪一部法律像物权法立法这样充满曲折和反复,这与物权法本身的重要性及中国转型期的经济社会变迁密不可分。昨日,全程参与《物权法》起草工作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我国著名民法学家孙宪忠教授应邀在市委党校为我市法律工作者作《物权法》讲座。课后,孙宪忠教授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物权法》出台的信号

老百姓财产权利有保障了

和记者一谈起《物权法》,孙宪忠很是兴奋。他说,《物权法》的颁布,是目前我国法制建设史上最为重大的事件。因为我们的生存与发展时时刻刻离不开对财物的占有和利用。这些财物,价值大的如房屋,价值稍小点的如衣物、食物,它们能够为我们所用就是因为我们对这些财物拥有所有权这样的物权。可以说,《物权法》的出台给我们带来的第一个信号,就是老百姓的财产权利有保障了。

此次通过的《物权法》,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基本方针,在社会主义国家历史上第一次公开规定了“私人财产所有权”,而且规定它跟公共财产所有权地位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对于保护物权这样的基本民权意义非常重大。

《物权法》出台的紧迫性

民间资产总量是公有资产的2倍

记者问道,新中国成立这么长时间为什么没有出台《物权法》?孙宪忠答道,改革开放前,我国基本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社会主要的财产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这些财产都是接受国家计划和支配,由行政法这样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不能按照市场规则也就是按照民法物权法的规则来支配和流通。当时老百姓也有一些财产,但主要是锅碗瓢盆这样的生活资料,而且基本上也没有什么流通的必要,这些民间财产主要由《婚姻法》、《继承法》这样的法律来予以规范就足够了。所以那时我国没有制定《物权法》的紧迫性。

孙宪忠说,现在我国财产占有的情形与改革开放前已完全不一样。据2004年底的统计,我国现在的资产拥有量,其中国有资产总额约11万亿元人民币(其中8万亿元属经营性资产),民间资产总量28万亿元,超过了公有资产的2倍多。如此庞大的民间资产,显然必须要按照市场规则来规范,也就是必须按照民法性质的《物权法》来规范。因此,出台《物权法》在我国已是刻不容缓的一件工作了。

《物权法》出台后的工作

健全与物权法配套的法律体系

孙宪忠讲了一件他在参与立法时的趣事。他说他主张拾得物归还时物的主人应支付一定的报酬,因为保管拾得物需要一定的费用。但有不少学者提出:这样做了后,如何来教育孩子?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孙教授说,《物权法》虽然通过了,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构建保障财产权利的法律体系,在中国才刚刚开始。今后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要进一步完善物权法,建立健全与物权法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使保障财产权利的法律体系更完整更成熟,使物权法更具可操作性,更能为老百姓所享用,真正成为捍卫老百姓财产权利的“万里长城”。

记者杨剑辉

来源: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