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教授到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举办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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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7日晚7:30,我校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多功能报告厅人声鼎沸,座无虚席,一场题为“物权法的主要理念更新和制度更新”的大型讲座在这里隆重举行。此次讲座,由我校校友中国民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孙宪忠教授主讲,民商法学院院长高在敏教授主持。我校校长、党委副书记贾宇教授也参加了本次讲座活动。
讲座伊始,高教授以其慷慨激昂的话语为此次讲座拉开了序幕,随后贾宇校长代表我校为孙宪忠教授颁发了聘书,正式聘任孙教授为民商法学院名誉院长和客作教授。晚7:50分,讲座正式开始,孙教授首先阐述了物权法制定的必要性,他指出物权法是财产权利的基本法,对保障交易安全有重要意义。随后孙教授谈到了物权法制定所遇到的许多争议问题,在结合典型事例的同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接下来孙教授具体阐述了物权法的五方面理论和制度创新:一、物权法从比较具体的法律制度建立了保护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手段,落实了公有制;二、物权法平等保护的原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三:在新物权法中,私人所有权的法律地位得到了充分承认,是国家进入建设性社会的标志;四、物权法对一般民众的财产权利保护建立了一系列强化措施;五、物权法在法律科学方面有许多理论创新。最后,孙教授对此次讲座内容做了小结,认为中国的物权法充分贯彻了“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精神。在接下来的师生互动环节中,同学们针对物权法部分条文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孙教授分别做出了回答。整场讲座内容充实,条理明晰,广大师生被孙教授深厚的学术理论功底折服,并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讲座最后,我院院长高在敏教授做了精彩总结,他首先指出物权法的重要性以及马克思对公有制的六大任务的定性,之后他要求大家要提高理论警觉力,重视对公有制的评价,重视实践,借着物权法颁布的时机,把物权法的理念推向新高潮,并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物权法。本次讲座于晚9:30分完满结束。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