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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期间,怎样行使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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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流行时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会增加感染的可能,为避免健康受到威胁,我是否可以行使休息权,向单位提出休息要求?”这是近期上班族议论颇多的话题。

“在一种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的。”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这样回答。

莫纪宏解释说,卫生部于4月8日将“非典”列入法定传染病范围,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必要时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如果当地政府根据防治疫情需要采取了停工、停业的紧急措施,而用人单位仍然要求职工照常上班,职工可以依照宪法行使休息权,提出休息的要求。

“如果用人单位不允许呢?”记者问。

“那就侵犯了职工的休息权、健康权。”莫纪宏说“职工在向有关部门举报的同时,可依具体情况提请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并依法要求赔偿。对于用人单位,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批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严重者,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从目前媒体报道看,除了学校以外,还没有哪一级政府采取上述紧急措施,那么,职工此时提出上述休息权要求就得不到法律支持。”

莫纪宏进一步分析说,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其内涵主要体现在劳动法中——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超过法定时间强迫劳动者工作。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的休息请求进行裁决,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此时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是民事关系。当然,在“非典”流行期间,如果政府没有采取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职工是否可以放假休息,决定权在用人单位。

“在‘非典’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用人单位如果不同意职工休息,职工的健康权如何得到保障呢?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的健康方面负有哪些责任?”记者问。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有义务创造各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和设施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如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用人单位没有采取的,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莫纪宏说。

莫纪宏特别指出,用人单位除了保障日常必需的劳动条件之外,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治“非典”在职工中的流行。如果发现职工中有疑似“非典”病人应当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反映,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用人单位如果不这样做,就是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和劳动法的规定。

资料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