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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刑法打击胎儿性别鉴定遭专家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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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在介绍2005年中国人口工作重点时透露,有意通过修改刑法来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中国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持续失衡问题。对此,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莫纪宏教授对记者说,严刑遏制不了性别比失衡,因为法律不是万能的。

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说:“我们将争取在《刑法》修订中,加大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力度。” 莫纪宏认为,作为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刑法可以作为一种手段,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需要从社会保障、观念等各个方面来努力,单靠严刑是遏制不了性别比失衡的。

莫纪宏说,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现在人们观念中有个误区,当出现某些特定个案或社会问题时,一些人和一些行政机关将这类问题归咎于法律法规严重滞后或不健全,大声疾呼尽快立法。其实并不是这样,法律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工具,与道德、科学还是应严格区分的,应该把属于道德的还给道德,属于科学的还给科学。

莫纪宏说,法律只能解决一部分社会问题,不能把所有社会问题都推向法律。在立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立法者应理性地追求立法资源投入产出的最优化、最大化,合理有效地运用立法资源,及时制定能够解决社会问题的“良”法。

资料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