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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保障——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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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值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之际,在静谧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记者走访了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纪宏研究员。“要树立宪法意识,就要使宪法真正走入百姓生活,前提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宪法解释制度。”刚刚坐定,莫研究员就把思索已久的宪法课题一吐为快。“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对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设定,其权威必须在实践效力中来树立,而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保障。”

莫纪宏说,宪法解释是指对宪法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界限所作的说明。任何法律都需要解释,宪法更是如此,因为,宪法毕竟是从宏观角度把握的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现实社会生活的变化是无穷无尽、复杂多变的,要使相对稳定的高瞻远瞩的宪法能适时指导变化着的复杂的实践,这就需要对宪法作出适时的准确解释,以便更切实有效地指导实践。宪法解释的作用可概括如下:一是对宪法内涵的确定性所作的说明。宪法制定时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确定性,需要就某一内容的确定性通过解释的方法来确定。二是在宪法的适用上作的说明。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公民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需要从宪法上找到依据。

对我国宪法解释制度的发展前景,莫纪宏说,宪法解释权在1982年以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2年以后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权同属全国人大常委会既可保证宪法解释的经常性,又可保持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的统一性。随着宪法观念的深入人心,宪法实施将在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宪法解释也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

对宪法解释的正确认识,莫纪宏认为应理清以下两组关系:

一是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的关系。宪法修改是指宪法正式颁布和施行之后,因宪法的部分或全部的规定与现实出入较大,由有权进行修改的机关,对宪法内容进行修改。二是宪法解释和宪法适用解释的关系。宪法适用解释是属于司法解释的范畴,是司法机关仅限于对宪法法条适用性选择的说明。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宪法解释是针对宪法自身的,而宪法适用解释是针对具体的法律关系的,分属于不同的权力机构。宪法适用解释是司法权,是来解决争议的,而宪法解释是属立法权,立法权是设定规范的。

如何更好地发挥宪法解释的作用,以体现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保障,莫纪宏认为,首先,在司法审判中,要积极适用宪法作为审判依据,这有利于宪法解释对现实法律关系作出积极回应。宪法实施是宪法解释产生的重要原因,而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限定国家机关权力的过程中,宪法解释又是重要的依据。其次,是要加强对宪法自身的解释,我们现在有明确的宪法解释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该项工作。再者,应建立以解决宪法争议(包括法律条文自身和适用问题)的宪法诉讼制度,以进一步推动宪法解释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莫纪宏最后说,今年的“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宪法解释制度必将为树立宪法意识,确立宪法的权威产生积极的影响。

资料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