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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7)》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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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日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十周年,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总结我国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连续第四年推出《中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十周年,10年来,中国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进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吹响了新时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号角。

为总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年来,特别是2017年各级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围绕决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对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前的54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和100家县级政府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继《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4)》《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5)》和《中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6)》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推出《中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7)》,并于2018年5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以国家智库报告形式公开出版发行。

报告指出,2017年是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二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如对本领域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成效明显,重大决策预公开水平明显提升,部分行政执法领域信息公开程度较高,部分领域的执行和结果公开相对规范,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较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总体较好。评估发现,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仍有一些共性问题需要解决,如部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有待明确,部分基础性信息公开仍不到位,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有提升空间,部分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发布水平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仍存在法律风险,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报告还针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政务服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棚户区改造信息、教育领域信息等20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

报告认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使政府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应继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创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局面,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参与、可监督,并真正享受到深化改革的红利。报告建议,各级政府机关进一步树立政务公开的正确认识,理顺公开工作机制,注重总结和推广经验,处理好公开和不公开的关系,以大公开理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并着力加强政府网站的信息化建设。

 

附:《中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7)》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