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登陆中国法学网(www.iolaw.org.cn)的“博士后栏目”了解博士后合作导师的相关信息以及博士后流动站的具体要求。
申请者应综合考虑自己的研究方向、研究基础、导师的研究领域和研究问题等因素,项目博士后申请者还应结合合作导师的课题研究需要,经与合作导师协商同意并初步确定博士后研究课题后,才能正式申报。
合作导师初步同意后,申请人应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进行网络注册和申报提交(选择"流动站招收"),经流动站初审形式要件合格后,打印出相关材料。需要向博士后流动站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如下: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三份(从"中国博士后网"填写完整申请信息后自动生成并保存打印带有网络页眉页脚和校验码标志的材料)。
2、两封《专家推荐信》一式三份(其中一封由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填写,另外一封由本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填写,但所选的合作导师应回避;从"中国博士后网"下载并打印)。
3、单位意见一式三份(从"中国博士后网"下载"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填写第一部分,即:单位意见。统分统招应届博士申请做博士后,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加盖相应印章。注意:各二级学院盖章无效;来自于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或委培、在职、定向的博士毕业申请做博士后的,应由所在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填写同意申请人脱产做博士后,并加盖相应部门印章。注意:单位公章无效;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申请做博士后,由所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档案暂存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相应印章,同时应提供双方存档协议复印件)。
4、项目博士后立项表一式三份(“项目博士后”需提供此项)。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交书面材料时应同时出示原件【暂未拿到学位证书者可提交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的复印件,以及由学位办开具通过博士学位答辩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所在校、院(所)学位委员会印章。获学位证书后需及时向流动站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提交书面材料时应同时出示原件。
7、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支部出具的政审材料,即申请人所在基层组织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工作业务水平等方面所做的鉴定,加盖党委或支部印章(一式三份,含原件)。
8、博士论文一份、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
9、中国社科院指定医院(北京同仁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
10、申请费人民币1000元。
留学博士申请做博士后,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推荐意见》(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从"中国博士后网"下载表格)。
2、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三份);未注销户口的,需提供户口卡(复印件三份)。
3、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需提供该证件(复印件三份)。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