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常纪文
字号:

男,汉族,1971年4月生,湖北省监利县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现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1991年9月至1995年6月在武汉大学环境科学系和法学院读本科(双学士),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3年12月、2005年3月至2005年8月,在德国马普学会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2004年7月至2004年8月在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为马骧聪研究员和王晓晔研究员,博士后报告题目为《市场经济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2003年4月至2010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历任副研究员、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主任。2010年7月至2014年1月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任副局长。2014年1月至今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事环境政策和法律的研究工作。

主要著作有:《环境法律责任原理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6月版),《环境法原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市场经济与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动物福利法——中国与欧盟之比较》(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环境法前沿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中青年法学文库),《生态文明的前沿和法律问题——一个改革参与者的亲历和思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中青年法学文库)。

主要论文有:《“动物权利”的法律保护》,(《法学研究》2009年第4期笔谈);《<气候变化应对法>专家建议稿及其说明》(英文版《中国法学》2014年第1期);《日本环境基本法的建设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早稻田大学比较法年刊》2006年3月);《环保法还是消防法之法学历史考证》(《中国安全生产》2014年第12期);《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法制措施》(《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6日);《发展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举措》(《人民日报》2015年6月6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社会组织的尴尬处境需解困》(《人民日报》2015年6月28日);《环境执法,垂直监管应当综合施治》(《人民日报》2015年11月16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亮点多》(《人民日报》2016年7月25日;《保护好“家门口”一片海》(《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年8月9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光明日报》2015年10月24日);《首起“雾霾公益诉讼案”是个样板》(《光明日报》2016年7月26日);《用绿色描绘美丽中国新画卷》(《光明日报》2016年8月12日);《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正确路径》(《光明日报》2016年9月21日)。

主要荣誉有:2011年被北京市法学会评为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6年7月被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环保部等七部委评为绿色中国年度人物(2014-2015);专著《市场经济和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博士后研究报告)2006年被司法部评为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二等奖;论文《构建我国流域污染防治的联动体制、制度和机制体系》于2014年10月获得中国法学会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一等奖(省部级奖);研究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构建与应用》2015年7月获得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省部级奖,排名第二);论文《加强党内立法、党政联合立法及其相关问题研究教学》2016年1月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对策研究奖三等奖(省部级奖)。

社会兼职有: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兼职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咨询委员会专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副主委,北京市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