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1964年生,山东青州市人,中共党员,研究员。现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2006年,在中国社会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从事诉讼法方向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为王敏远,博士后报告题目为《控辩平等论》。
主要著作有:《法律视野下十大社会法律热点问题》,主编,方志出版社2017年版;《劳教制度废除后国家制裁体系之重构》,专著,方志出版社2016年版;《中国改造罪犯模式之转型——兼论改造罪犯的中国模式》,第一作者,方志出版社2015年版;《遏制监所暴力与监所体制改革》,第一作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法律教育学的新发展》,第一作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发展与瞻望》,主编,方志出版社2013年版;《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控辩平等论》,专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建立中国控辩协商制度研究》,专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婚内强奸问题研究》,专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主要论文有:《地方志事业发展要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导向》,《中国地方志》2017年第2期;《论依法治志》,《中国地方志》2016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历史学》2017年第2期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6年第4期转载);《中国法学教育面临五大挑战——兼论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内部文稿;《控辩平等之现代内涵解读》,《政法论坛》2007年第6期;《证据开示?沉默权?辩诉交易关系论——兼评中国司法改革若干问题》,《政法论坛》2006年第3期;《民愤的正读——杜培武、佘祥林等错案的司法性反思》,《现代法学》2006年第1期;《刑事辩护准入制度与有效辩护及普遍辩护》,《清华法学》2012年第4期;《沉默权与辩诉交易在中国法中的兼容》,《法学》2007年第8期;《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控辩平等》,《法学家》2008年第3期;《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论——兼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第4条》,《法学家》2009年第4期;《构建中国的量刑建议权制度》,《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域外婚内强奸之发展及其启示》,《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4期;《借鉴域外经验,建立控辩协商制度——兼与陈国庆先生商榷》,《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论中国法科研究生培养模式转型之必要——”从以培养法学硕士为主转向以法律硕士为主,《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5期;《优化司法权配置的两个要素》,《人民日报》理论版2013年8月2日。
主要荣誉有:《控辩平等论》2013年获第一届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控辩平等论》2009年获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建立中国控辩协商制度研究》2007年获中国法学会第一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法律教育的中国模式》2013年获第三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二等奖;论文《论婚内强奸法律救济》,获北京大学2002-2003学年学术创新奖;论文《中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2004年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2006年,个人获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优秀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奖”。
社会兼职有:中国地方志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地方志学会方志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地方志学会信息化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等学会、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博士后合作导师,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