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罗培新
字号:

男,汉族,1974年生,福建连城人,中共党员,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至1996年,在华东政法大学读本科,1997年至2000年,在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0年至2003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9年至2010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3年至2005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的从事民商法方向研究,合作导师为王家福研究员,博士后报告题目为《公司法的契约路径》。1996年至1997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工作,2003年至2004年,在海通证券股份公司研究所工作,2004年至2014年,在华东政法大学工作,先后担任《法学》副总编、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科研处副处长、处长、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等职。

主要著作有:《公司法的合同解释》(专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转型政治和经济环境下的公司治理》(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股利政策与公司治理》(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法律与资本主义:公司危机揭示的全球法律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公司金融法律原理》(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第二版)(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公司法基础》(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等。

主要论文有:A Legal Structure for Limiting the Agency Cost of Stock Rights Transfer,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Volume 2, 2014;《抑制股权转让代理成本的法律构造》,《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7期;《科学化与非政治化:美国公司治理规则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美国金融监管法律与政策之反思:兼及对我国金融法律之借鉴》,《中国法学》2009年第3期;《公司法强制性与任意性边界之厘定——一个法理分析框架》,《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证券市场和谐生态环境之法律构建》,《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论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问题》,《中国法学》(第二作者),2001年第6期;《公司法的法律经济学进路:正当性及其限度》,《法学研究》2013年第6期;《公司法学研究的法律经济学含义——以公司表决权规则为中心》,《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公司法的合同路径与公司法规则的正当性》,《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等。

主要荣誉有: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4年;上海市领军人才,2014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4年;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三等奖,2013年;上海市“为人、为师、为学”十大先进典型,2013年;上海市2010年度十大教育新闻人物,2010年;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论文一等奖,2012年;上海市第二届“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2010年;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7年;上海市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6年;上海年度“社科新人”,2010年。

社会兼职有: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