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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发展的未来展望
张文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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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培林副院长,姜伟大法官、大检察官,俞家栋主任,尊敬的各位专家、博士后、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博士后制度实施25周年之际,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的时刻,第六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隆重开幕了,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向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向本届论坛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表示崇高的敬意。刚才在会场里见到多位非常熟悉的法学界的学术骨干、学科和学术的领军人物,感到很高兴,这都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站的博士后。

本届论坛恰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20周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5周年,组委会以“回顾与展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作为论坛主题,这是很有现实性和前瞻性的话题。借这个机会,应李林所长之约,我就论坛主题当中的“展望”谈几点个人的思考,与大家交流。这些思考也是听了李培林副院长和姜伟大法官讲话之后受到的启发。

我认为,展望法治中国建设的全局,预判依法治国的目标和任务,应该以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即7.26讲话)为理论指导,立足于法治发展和法治现代化的规律,立足于我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立足于世界范围内法治现代化的基本趋势,立足于我国法治建设目前依然存在的突出问题,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我认为今后五年直到本世纪中叶,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发展可以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拓展、深化、法治强国。

拓展,就是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他还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所以要长期坚持、始终坚持。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在讲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时候,用的是“坚持”和“拓展”两个词,即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同时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以新的理论和实践全面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可以把这条道路从改革开放以来和最近五年进行一个比较,就会发现这五年我国法治建设呈现出全面推进、共同推进、加快建设、改革驱动、协调发展、转型升级的新局面新特征。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当继续不断的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认为拓展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如何更好地坚持三个核心要义,更好地践行五项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概括为三个核心要义、五项基本原则。例如就党的领导而言,如何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改进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方式方法,使党更加科学有效的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监督守法,如何把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与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更加完美的结合起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二是科学谋划和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之后,我国法治发展新的目标、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与重点举措,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阔,越走越光明,越走越辉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必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我们要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这就要求必须在法治建设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完成之后,用新的目标和任务凝聚法治建设新的共识,凝聚法治建设的磅礴力量。

深化,就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二十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年间,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但是由于我国法治建设起点较低、起步较晚、发展不均衡,在法治领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立法不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监督不力、宪法监督缺位、法治水平差异较大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深化法治改革、深化法治治理来解决。例如通过深化依法治国,加大改革力度,使宪法实施监督主体明晰化,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刚性化,使违宪审查程序法定化。通过改革立法体系和立法机关,优化立法程序和机制,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水平和能力,确保立法质量,我良法善治提高法律保证。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彻底破解制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性、机制性难点问题,使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不至于落空,也不至于打折扣。通过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使司法职权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合宪,按照既符司法规律又富有司法效率的原则,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以审判权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

第三个关键词是法治强国。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个过程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定位法治应当和国家发展的目标相一致,这里提出建设现代化法治强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可见法治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国家强盛的诸多目标当中,法治要算重要一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法家经典,用来教育党和人民法治梦与强国梦是相通的,要坚定不移走奉法强国之路。关于中国法治发展的阶段目标,我们可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当中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逻辑,大体描绘出一个蓝图。这就是到2020年,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也就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的时候,十八大确定的并由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充实完善的法治小康目标全面实现,这就是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国家各项工作法制化。再过十多年,到本世纪30年代,中国实现现代化奋斗目标的时候,全面建成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效运转,国家治理体系、治理模式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的时候,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00周年的时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预期实现的时候,全面建成法治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梦。现代化法治强国的基本标准是,法治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核心价值,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根本方式,成为支撑国家兴旺发达的强大力量;全社会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宪法具有巨大权威,法律具有普遍实效,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人权和公民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国家公权受到有效的约束和监督;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自治成为常态、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经济全面形成、相得益彰。在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当中,拥有与我国悠久文明、经济实力、军事力量、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等大国地位相当的话语权、决策权和规则制定权。我们现在距离现代化法治强国的目标依然是任重道远。如何决策和部署今后我国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我们期待着党的十九大的顶层设计。

最后预祝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