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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评论》2014年第3卷卷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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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评论》2014年第3卷卷首语

“知止而后有定”,在经历近二十多年的持续平稳发展后,如同经济有意放缓一样,中国社会似乎也开始慢慢“止”、“定”下来。这种“止”、“定”,并非政治、经济、社会停滞不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中国对自身的回归。例如,“三百千千”以及弟子规等传统启蒙经典在儿童教育中自发兴起,家风家训等传统形式以及汉字听写比赛等日渐多地见于各种传媒,诸如“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条幅也悬挂于大街小巷,等等。近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看上去不断变革动荡,学这学那,东奔西跑,此起彼伏。在内忧外患、文化运动、政治革命、经济浪潮的环境中,人心虽欲求安但实难真正安定下来。只是到“冷战”结束以来的近些年,往昔犹如奔涌大河的中国社会才开始显露趋于更加平缓澄静的态势。与此相伴随的是对中国社会自身和文化传统的内化或回归。“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这种回归,不能说是从“开放”倒向“封闭”,而更适合作为中国社会日渐平静深入考虑“可久可大”的根本治道或生活之道的开始,一如人到中年对生存意义和生命价值的冷静观察和思索。事实上,正像美国化与全球化的相容不悖,中国化不仅不是全球化的对立面,反而可能是中国参与全球化的必经步骤或全球化加深的现实表现。

“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尽管日趋安定平静的社会环境,为中国思考其据以长远发展的根本之道或价值基点创造了更多条件和可能,但从现实看,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中国实际面临着踯躅交磨的选择困境和价值难题。甲午开年,海南赌场即闪现传媒,而后,东莞性产业备受瞩目;在太平洋彼岸,与此遥相呼应的是,有关大麻在美国合法化的广泛争议。“黄、赌、毒”,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直是法律打击的对象。而从世界范围看,这些现象在现实中的法律处境并非只有禁止一种,而与之相关的现代法理也不乏分歧。例如,在《论自由》这本经典的小册子中,密尔就基于现代自由立场,主张消费者有购买、吸食鸦片的权利。此种现代法理在后世得以延续,以致包括德沃金、沃准在内的一些英美知名法理学家都认定,人有“做错事的权利”。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实际上也发生着这样的价值纷扰。这主要涉及政治功利趋向的理性范围、经济市场导向的伦理限度以及社会权利取向的德性边界。如同“言必称希腊”一样,一些学者也习惯以“启蒙”为标杆,批评几百年前西方已经如何而中国至今仍旧如何,以致对《论自由》推崇备至。其实,有些外来观念,即使来到中国逐渐被普及,有时看上去还是显得生硬。这也许不是时间问题,而是文化问题。在电影《导火线》中,甄子丹扮演的警察,义愤之下将一名当其面活活摔死孩童的歹徒,并不排除故意地用拳打死;所谓现代人权意识,在稍纵即逝的电影快节奏中为人强烈的道德憎恶所遮蔽殆尽。而在电影《新警察故事》的最后,成龙扮演的警察,在打伤一名残忍杀死许多警察并让其一度愤恨至极的凶犯时,竟然呼叫救护车;由于与开头的凶残画面间隔太久,这样一种有意被突显的现代人权意识,实际也被拉得几乎完全失去了弹性。在中国,权利话语与伦理话语、人权话语与道德话语之间,依然透显出内在的价值张力。

从价值角度审视,大体而言,中国传统建制以仁义道德为基点,现代西方建制则以自然权利为基点。世界范围的近代化过程,在价值基点上,通常表现为自然权利对道德伦理或宗教教义的置换。与之相应,传统的君主政制、纲常礼教、宗教统治终究为从人权和公民权利出发的民主和市场体制所取代。尽管如此,近代化过程中诸如“做错事的权利”之类的“现代性”问题,其实在晚清国门大开时就一直被注意,以至于权利和自由起初在话语体系中处于被批判的境地,而中国政治也没有完全走向与西方相同的现代道路。历史地看,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复辟帝制,还是复辟礼教,都未获成功。看上去,一方面近代中国总觉得自身有需要或值得调动起来的因素,而另一方面,这种或这些因素在近代化过程中又总难以被准确地调动起来。这需要或值得调动起来的因素,究竟是什么?这样的问题,至今并不能说已完全找到答案。抛开帝制、礼教不论,如果能够从中国传统中重新发动起道德力量或因素,那么,这些因素能否与市场导向和权利取向相容,如何与之相协调?在学理上,中国是否必定滑向密尔的现代自由理论?

回答这些问题,辨清文化的层次或许是重要的。《中庸》有言,“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里,“道”与“教”之间,其实有着明显的间隔。简言之,“道”为“教”之体,“教”为“道”之用;相比玄微的“道”,“教”实际处于更为显表的次级层次。然而,因为“道”更为幽隐,难为人所普遍认知,中国文化的主体经常被认定为“教”或“礼”,由此使得在文化复兴过程中试图被调动起来的也往往是难合时宜的传统形式。对中国文化的此种把握和认定,影响并伤害了中国文化在现代的生发。“千万世之前,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千万世之后,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东南西北海,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这里所谓不分古今、南北皆同的因素,正是作为中国文化根本的“心体”或“道体”。凡人皆有心,古人有心,今人亦有心,这不存在古今南北差别。而相比不变的“心体”或“道体”,作为“用”的“名教”或“礼教”,则是可以变革的,而且需要因时制宜,与时俱进。以体用关系而论,现代民主法治和自由权利体制其实也可被视作经历变革后的现代名教体系,亦不过是“道体”或“心体”的另一种显用而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中国文化及其传统学术的精髓正在于明确作为根本的“道体”或“心体”。在此根本意义上,中国文化实为道德文化,而传统礼教不过是在此道德根本上生发出来的枝叶而已。

经历长久发展后,中国文化的确包容万千,内涵丰富,而重新开启其所蕴藏的“道体”或“心体”,则可谓中国文化在世界化进程中重现生机直至贡献全球的关键。鉴于中西文化差异,无论是以传统礼教或伦理观念抵制现代文明方式,还是纯粹以“西学”来进入、研究或改造“中学”,都可能是需要避免的。价值分歧,仅从处于“用”的层面的传统形式与现代形式的交锋争斗,可能始终难以找到答案。传统与现代的协调、仁义道德与自然权利的衔接、道德价值与现代政治经济体系的融合,最终只能在不变道“体”与现代新“用”之间达成。在这一点上,作为传统核心的“道体”或“心体”,与现代体制并无丝毫的不相容。古人有言,“一切世间,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正道出了这种相容性。中国文化值得向全球扩展的、独特而又具有普遍性和包容性的根本在这里。这也许是中国在未来的发展中特别需要深入思考和继续求索的。

编者谨识

二〇一四年九月

原载胡水君主编:《民主法治评论》2014年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12月版。

附:《民主法治评论》2014年第3卷目录

专题论文

二十一世纪初法理学研究大势撮要(於兴中)

中国传统法律正义及其实现方式(蒋传光)

传统中国道德义务的主体错位及其对法治生发之影响(柴荣 林群丰)

中国法治道路中的法律渊源(张小平)

中国司法空间的Wiki结构(刘振宇)

作为司法传统的“法官下乡”(赵华军)

宪法框架下的治理创新(刘志刚)

迈向民主与法治的融合之道(张义清)

学术述要

循法方能成德:韩非子的真精神(宋洪兵)

商鞅改革的法治归向:战时法治(王耀海)

康德的正义战争理论及其与沃尔泽的比较(薛雨萌)

狄骥的法律思想及其内在张力(余盛峰)

法理研究:中国法治发展道路

法治综合战略与法治能力建设(蒋立山)

法治发展的中国模式(强世功)

中国的民本法治(凌斌)

中国式的权利救济:信访(李红勃)

司法近代化的中国路径(聂鑫)

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原则(高颖)

法务观察

中国的民族法治:云南样本(胡水君)

以法治方式推进香港普选(高旭晨)

法律家言

完善中国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万春 高丽蓉)

政法书评

法治转型的成败(支振锋)

秉持法则的自由(邹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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