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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捷副院长在《法治发展与法治模式:中国与芬兰的比较》新书发布暨“议会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研讨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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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捷副院长在《法治发展与法治模式:中国与芬兰的比较》新书发布暨“议会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研讨上的讲话
尊敬的埃罗•海内卢奥马议长,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孔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很高兴今天在北京与芬兰议会议长海内卢奥马先生以及来自中芬两国的各位嘉宾和朋友,共同出席《法治发展与法治模式:中国与芬兰的比较》新书发布暨研讨研讨。在此,我谨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代表王伟光院长,对议长先生及各位中芬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对《法治发展与法治模式:中国与芬兰的比较》一书的正式出版和即将召开的第五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表示热烈祝贺!

中芬关系源远流长。早在1950年,芬兰就与新中国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中芬建交63年来,两国交往日渐频繁,友谊不断加深。今年4月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海南省三亚市同芬兰总统尼尼斯特举行会谈,共同宣布把中芬关系提升为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今年5月底,中国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访问芬兰,与海内卢奥马议长阁下进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谈。两国领导人之间的频繁互访,加深了中芬相互理解与信任。

人文社科作为中芬交流的一个重要领域,在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友好交往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社会科学院就与芬兰科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2004年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以来,交流日趋拓展和深入,取得了可喜成果。

中芬比较法研讨会是两院交流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第一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行以来,本次已是第五届了。中芬法学家依托这个平台,深入了解了彼此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对法学和法治的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化了理解,同时推进了两院之间的学术合作。

法治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福祉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监督等权力。议会在芬兰国家政治生活,特别是法律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研讨“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议会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议长先生到我院法学研究所参加新书发布和研讨活动,再次表明芬兰政府和议会高度重视发展面向未来的中芬新型合作伙伴关系,高度重视芬兰科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展学术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也是对中芬两国法学家开展交流合作的大力支持。

朋友越走越近,友谊越叙越深。衷心希望中芬双方学者日益密切的友好合作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为两国关系的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衷心预祝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芬兰贵宾在北京访问顺利、愉快!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