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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刘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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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刘瀚先生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学者是把本民族与世界联系起来的桥梁。刘瀚先生就是这样一座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文明联系起来的桥梁。二OO四年七月三十日,这位法治的力行者、民主法制建设的积极参与者、法理学建设和发展的筑路人、中国法政治学的奠基人与世长辞了,享年六十九岁。
    先生自一九七八年离开行政工作岗位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法理学研究。二十六年来,他先后发表论文两百余篇、论著十余部,为我国法学理论的繁荣和民主法制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国内外法学界享有崇高声望。先生曾任法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一九九五年起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直至辞世。先生的卓越贡献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注,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他被邀请去人民大会堂为党和国家领导人讲授《法学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二OO三年十一月五日,在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受到胡锦涛主席的接见。
    先生以平实的文章诠释着新中国法治推进的每一个步伐,传播着新观念的种子。现代法律意识的核心是基于法律知识而升华了的对法的崇敬感,是一种信念、传统和习惯,是一种法治精神。有的人之所以"知法犯法"、"懂法犯法",正是因为法律知识在他们心目中还没有升华为一种信念。因而,法律意识与法律知识相比,是一种"道"和"器"的关系。先生在七十年代末期以及八十年代早期所做的启蒙工作就是试图向人们讲清楚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法律的价值在哪里,我们为什么要法律等等这样一些非常浅显又特别深刻的"道"的问题。先生先后写了《群众要守法》(一九七八年),《干部要做守法的模范》(一九七九年),《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九八一年),《吸取历史教训,重视法制建设》(一九八一年)等理论文章,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其间,先生还整理出版了"法律本质问题"、"法治与人治"等学术大讨论文集,这些都已成为我国法治研究的经典文献。
    先生以自己的学识、胆识和智慧,投身于我国民主法制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在人权、立法、法律监督和法治等理论领域,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例如人权问题,人权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民主法制建设中最早遇到的难题之一。先生从人权的历史、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国际社会的人权共识以及我国现实需要等方面阐述了人权的正当性和价值,写出了著名的《什么是人权?》(一九七九年)、《人权的历史和现状》(一九八二年)等文章。再如监督机制问题,先生认为,现行监督机制总体构思上符合我国政体要求,但在监督有效落实方面、监督系统功能、配置和正常运行等方面明显存在着重复监督、权力不专、责任不明等现象,在监督制度设置上存在着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之间关系未理顺,成本高而效率低的问题,先生发表的《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一九八二年)等文章,提出了"以运用法律手段为重心",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法制的理论观点。
    站在前人肩膀上,才能有所作为。在一九七八年以来的法理学建设过程中,先生一直认为,法理学是一门具有高度综合性、抽象性和前瞻性的学科,一个国家的法理学发展状况往往代表甚至决定着该国法学的整体水平。我们要重建当代中国的法理学,是一项巨大的工程,需要广大法理学学者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在重建初期,及时整理学者们的有关研究成果,并加以科学总结,提出进一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对法理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项工作初看起来,是编辑性的、为他人作嫁衣的工作,但实质上是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法理学发展有建设性贡献的学者无不对法理学和法学的历史轨迹和发展契机具有深刻认识。为了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建设和发展,先生自觉地担负起了铺路搭桥的历史使命,主编且主撰了新中国第一部法理学学术史《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指南》,对新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法理学研究进行追踪研究,总结研究工作中的成败得失,探讨法理学研究的正确方向。
    法学与政治学的分与合,往往因为历史阶段的差异而具有不同的历史意义。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和社会条件下,法律问题不仅是法学问题,而且是政治学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我们已经深切地感到,许多问题单单依靠法学或政治学都无法解决。例如,法治、民主和人权等问题都是综合性的、体制性的和跨学科的问题,只有把法学与政治学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运用两个学科的研究力量、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现实的需要正在呼唤着法学与政治学新的综合,一个新的边缘学科--法政治学的孕育,一种新的研究路径和方法论的确立和成长。它不是向"国家与法的理论"的回归,而是蕴含着法学与政治学分工的新趋势:法学更加注重微观层面的合法性问题,政治学则更加注重宏观层面的合理性问题;它也不同于二十世纪中期西方兴起的法律政策学,把法律作为"社会中权力决策的总和",而是把法律作为政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张把法律放在特定的政治架构和政治生态环境中来研究。法政治学作为法学与政治学交叉与结合的产物,能够使我们将微观的法学思路与宏观的政治思路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更加切实可行的新的理论和思路。虽然直到二OO三年先生才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法学中的政治学问题》,正式提出建立法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法政治学的倡议,但是,这实际上是先生近二十年来一直思考和探索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近几年来日益感到紧迫的学科建设问题。由于工作需要,先生长期从事有关当代中国民主法制建设重大课题的研究和论证,为中央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以往,先生主要是从法学角度研究民主和法制建设问题,或者说,是以法律为本位来研究政治问题;近年来,先生从政治学角度研究当代中国法律问题,或者说,以民主政治为本位来审视当代中国法治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真知灼见。虽然先生来不及提出一个完整的法政治学理论体系,但其内核和框架都完全具备,作为交叉学科的法政治学已经喷薄欲出,为后人深化和推进法政治学研究搭建了广阔的舞台。先生是当之无愧的中国法政治学奠基人。
    先生自幼在私塾苦读四书五经,不仅打下了扎实国学功底,而且深受传统文化浸染。先生为人温良敦厚;为学以明道、察隐、扬善为己任,以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为务。
    法学界不会忘记,刘瀚先生是一位平易近人、贡献卓著的学者;同事们不会忘记,刘瀚先生是一位慈眉善目、豁达开朗的长者;学生们不会忘记,刘瀚先生是一位学问博大、人格伟大的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