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勇,一九六一年生,湖北荆州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领域为法律理论、人权理论、法律社会学。一九七八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后获得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一九九五至一九九七年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并为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博士后研究员。一九九五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青年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一九九五年经全国评选被中国法学会授予首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一九九八年获第二届全国中青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一届胡绳学术奖。
或许是名字给我的错觉,见到夏勇之前,我将他想象成为一个铮铮铁骨的五尺硬汉,以口若悬河的气势驰骋法律这一广阔天地。当我坐在夏勇面前时,我才发觉,我的感觉是错误的。
宽宽的额头,柔和的目光,轻缓的语调,儒雅的谈吐,这就是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的夏勇。夏勇身上有一种温文尔雅的学者风度,当他向我谈起他的求学经历,他的研究,他的理想时,我能感觉到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中那种"兼善天下"、"拯物济世"哲学思想对他的影响。
从一九七八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开始,夏勇已在法律这块领域里跋涉了二十余个年头。拿到北京大学法律系的博士学位后,夏勇来到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同时担任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博士后研究员。当时,他的妻子在哈佛大学医学院读博士后。夏勇认为,中国这块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经济高速发展的土地上,研究法律是相当有价值的--不管是从学术意义上,还是从社会发展的意义上来看。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他回到了生他养他的热土。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美国是过日子的好地方,可是在那儿,你感到的是你需要别人;而中国正是做事的地方,在这儿我可以认认真真地做事、做人,最大限度地体现和发挥自己的价值。"
抱着如此简单而又厚重的信念,回国后的夏勇身兼数职,忙碌异常。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和副所长,他要参与政府法律文件的起草,如西部开发政策的制定、传播法、网络法等,给中央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作为社科院法学院研究生院的博士生导师,他在中国首次招收人权理论专业的博士生,从一九九八年至今已连续招收了三届,每周他都要给博士、硕士生上专业指导课;此外,他还是北京大学的兼职教授,在教坛上传播法学理论;他也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特约监督检察员,从实践上参与法律事务;他也是青海省政府科教顾问,为地方政府出谋划策……
夏勇认为,自一九七八年以来,中国的司法有了很大发展,如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基本满足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相对而言,公法的发展仍有很大不足,而公法对于调整好政府与个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可谓举足轻重,他认为下一个阶段法制的发展应当要把公法放在很重要的地位,依法治国,为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打好坚实的基础。一九九九年,经过夏勇的策划、筹备,成立了公法研究中心,主要研究中国公法的发展及现状,如宪法、刑法、诉讼法等,并大量翻译介绍国际上有关的公法制度。此外,研究中心还承担一些实际的操作,如为求告无门的上访者伸张正义等。
人权是公法中重要的一部分,夏勇是中国最早的人权理论研究者之一,他的博士论文是公认的国内最早研究人权的论著。六年前,夏勇曾在六个省市作过一次有关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问卷调查,并走访了一些农村村庄。他认为应该为中国的人权研究多做实事,为此,他腾出时间潜心研究。
夏勇曾应邀参加了七、八次中国与国外有关人权问题的对话,他的发言维护了民族的尊严和国家的形象;他连续两次写报告建议中国政府加入国际人权公约,为一九九七年和一九九八年中国分别签署联合国《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起到了积极作用;他多次应邀为有关部委和省市领导干部进行人权方面的讲座。目前,夏勇已发表和出版了多部有关人权及其它法律方面的论文和专著,曾获得第七届全国优秀图书奖、第二届全国中青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一届胡绳学术奖等。一九九五年,夏勇曾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首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在夏勇看来,法律的制定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怎样让法律真正进入社会生活,为更多、更好地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利益而服务。目前,夏勇又开始投入到了习惯法的研究中。
本文标题原为:"认认真真做事做人(归国留学人员风采录)--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