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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洁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零容忍”意见为依法从严打击 证券违法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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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完善证券立法机制,加大刑事惩戒力度,完善行政法律制度,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意见》是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首个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指明了方向。

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的专家学者表示,《意见》触及资本市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以及未来发展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取消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以及关于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诸多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期货法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文为注册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刑事惩戒的立体追责体系初步建立并取得突破性成效,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在资本市场深化双向开放的背景下,加强国际监管和执法合作的迫切性不断增强。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损害投资者的信心和合法权益,影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破坏我国企业的声誉和国际形象,必须坚持零容忍原则予以坚决打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商法室主任、研究员陈洁表示,在当前经济金融环境深刻变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及其良好生态对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秩序的平稳运行意义尤为重大。严厉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就是为了保护每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并通过实现证券市场秩序,保证证券市场的效率与公平,从而促进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权威专家认为,完善资本市场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是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基础。《意见》对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作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安排,在进一步优化证监会和相关部委的共同配合,完善证券违法案件侦查、检察、审判体制机制,打造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等方面具有诸多亮点。

一是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二是进一步发挥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派驻中国证监会的体制优势。三是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北京、深圳等证券交易场所所在地金融审判工作力量建设,探索统筹证券期货领域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管辖和审理。五是取消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六是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营商环境跨学科交叉平台首席专家叶林表示,《意见》触及很多关乎资本市场发展的问题,对市场的生态建设和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意见》站在一盘棋的角度,统合了法院、公安机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各方力量,有助于加强统一、协同监管,顺应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规制空白。

《意见》提出要加强中概股监管,修改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叶林表示,《意见》明确提出修改前述特别规定,体现出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解决中概股问题的努力。

陈洁认为,《意见》的核心还是强调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的制度体系。从宏观层面看,证券法律责任制度的实施与完善,是实现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的基本路径和根本保障。只有从整体制度目标、责任配置、具体责任条款、配套制度以及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协同等方面进行统筹协调,才能确保证券法律责任制度实施的协调性和有效性,提高执法司法效能,促进良好资本市场生态的全面形成。

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下一步,证监会将突出重点,抓好关键任务落地,会同相关方面抓好协调小组、派驻检察、内部通报制度等重点任务落地,让市场各方有切切实实的获得感;不断强化与立法司法、宏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有关地方的工作协同,切实提高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整体效率;加强宣传,向市场传递零容忍鲜明信号,加快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生态文化。

 

来源:《上海证券报》20217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