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李林学部委员、李洪雷副所长接受中国社会科学网采访: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
字号:

 

11月16—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法学法律界引发热议。受访学者纷纷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大的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应运而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系统完备、逻辑清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法治理论体系。其科学内涵主要是“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力量源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和总抓手,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大政方针和方法途径,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拓展与人类法治文明的时代进步。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新时代新发展的实际出发,强调新时代法治建设围绕治理现代化展开,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高度概括和理论升华。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法治中国实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提出,从理论意义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历史性飞跃。从实践意义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拓展。从历史意义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标志着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从世界意义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贡献了维护国际法治秩序新智慧,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强保证。

 

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之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十一个坚持”。其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都提及了“中国特色”。

“毫无疑问,全面依法治国所坚持的中国特色首先集中体现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上,必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肖金明表示,社会主义制度是通过我国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的国家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也是适应新时代新发展的正确道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洪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立法时,强调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谈到行政执法时,强调要提高执法质量;在谈到公正司法时,强调要提高司法办案效率和质量;在谈到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时,强调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立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和法治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全面提升我国法治建设的质量,应当是未来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着力点。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肖永平提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亟须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从运用国际法的需求出发,对内通过完善我国涉外立法、提高我国司法国际公信力、提升国际司法合作水平、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途径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对外积极利用现行国际法规则、制度和机制维护我国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对涉外法治工作提出了重大需求,必须及时跟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谈到,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此外,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使相关法律制度出现了时间差、空白点,需要及时跟进,推动相关领域的法治建设进程。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哲学社会科学大有作为。李林学部委员对记者说,要认真学习领会、具体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研究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制度和实践问题。

肖永平谈到,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需要我国运用国际法,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和国际正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雷磊提出,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外”“前后”的体系化进行学理阐释。所谓“内”,即要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内在逻辑关系,将其内在的多重维度展现出来。所谓“外”,是要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其他思想之间的关系,并能清晰和立体地阐述出来。所谓“前”,是要进行思想史考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根基和主要来源弄清楚。所谓“后”,是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继续深入构建中国法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 段丹洁等),2020年11月23日。原标题“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