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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忠代表谈民法典:法理要和中国国情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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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民法典备受瞩目。民法典的意义有多大?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变化?作为中国著名民法学家、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孙宪忠教授全程参与此次民法典编纂工作。近日,他向记者畅谈心中的民法典,认为它既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也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是民事权利最集中的体现,而民法典是民事法律集大成之作。”孙宪忠代表说,民法规范着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到社会全部成员,时时刻刻不可缺少,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总则规定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对全部法律制度发挥统率和指导作用。

孙宪忠代表表示,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对民事社会的治理属于社会常规性、基础性、全局性的活动,而民法就是开展这些活动的法律遵循和依靠。编撰民法典是为了规范民事活动,维护民事权利,不仅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

之前已有多部民事法律,为什么还要编撰民法典?“因为民法的具体规范和制度数量庞大,但是大量的民法规范和制度不能毫无章法地堆放在一起。”孙宪忠代表认为,民法典命名本身,就强调要把庞大的民法规范和制度按照一定的逻辑整合为一体,以此来消除法律规范、制度之间的漏洞、矛盾和重复,并且为司法和执法、为民众使用法律提供一个统一和谐的法律遵循。

孙宪忠代表表示,各国治理者和法学学者为了法律适用的统一和公正,很早就开始了探索民法的编纂规律和内在逻辑的工作,在这一方面形成了关于民法典科学体系的理论和经验。我国民法典也是这样,也要遵循民法的科学体系性,将庞大的民法规范和制度编纂为一个有机和谐的整体。同时,我国民法典编纂还要解决的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将改革开放初期制定按照计划经济体制要求制定的民法通则改造为能够满足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人民权利保障需要的民法总则,并消除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不同时期制定的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中的缺陷,编纂出满足新时代市场经济体制运行和人民权利保障的需要的民法典。

“我国民法典采取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编节布局合理。”孙宪忠代表认为,这种编撰方式借鉴了数学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把民事活动中具有共同性的规则“提取”出来,作为一般规则,规定在民法典的总则之中。然后,民法典又把具体民事权利按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区分来划分为多个分则,在这些分则之中展现各种权利及其相对具体的要求。这中编纂体例不但清楚体现法律关系逻辑,节约立法成本,而且也是学习和实施民法的最佳方式。

“这是一部社会大众看得懂的‘民事百科全书’,是中国智慧的体现,将法理和中国国情相结合。”孙宪忠代表高度评价民法典,认为其概念和知识体系都是来源于生活现实,即使是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和规范,其语言也是平易近人的。除了解决“民法体系”这一问题之外,民法典也为人民法院和其他司法机构提供了更加妥善的立法依据,司法机构能够准确分析和裁判民事案件。

此次民法典编纂亮点颇多,其中之一就是彻底接受了债权和物权的法律效力及其法律根据相互区分的科学法理,这也意味着打通了民法的“任督二脉”。例如,先定立合同,再履行合同,在民法典中,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履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也就被区分开来。“这一做法的意义显著,因为民商法上全部的交易都存在着定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区分,这对于民商法涉及交易的全部案件的分析和裁判具有指导意义。”孙宪忠代表说。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重庆频道(刘新吾常碧罗撰写)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