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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推行挂职学者制度,先后接收三批共19名学者来院挂职,取得明显成效,受到法学界和社会各界充分肯定。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接收王秀梅等6名同志为第三批挂职学者,分别挂职担任刑二庭等部门副职,期限2年。上述同志来院后认真履职,积极工作,在案件审判、司法调研、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专长,促进了法院有关工作,提升了自身能力素质。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熊秋红挂职一年的心得体会。】
通过专项课题推进对某项司改任务或者司改举措的研究,服务于司改决策,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种工作方式。自挂职以来,我参与指导或点评的课题涉及互联网法院、法官培养机制、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权与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的关系、四级法院职能定位与审级制度、司法辅助事务外包等问题。这些课题大多由地方法院承担,有时地方法院会邀请当地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参与。总体而言,课题结项成果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司法实践数据,如实反映了司法实践状况,为司改决策提供了基础性材料。但是,我感到,如何在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有效运用课题成果,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改方案以问题为导向,侧重于回应实践需求,在理论和比较法支撑方面尚需加强。未来如何借助司改专项课题研究,实现实务界与理论界的“强强合作”,以进一步提高司改方案的科学性,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司法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但是,司改举措的落实需要督察、司改的阶段性成效需要评估。相关信息表明,从去年到今年,司法改革的红利正在逐渐释放。但在司改督察和评估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入额条件不统一、不稳定,对入额人员有行政级别的限制,领导干部入额时区别对待,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不清,考评标准不科学,员额退出机制尚未激活等。有一些法官还对中院法官到基层法院入额的政策规定提出了质疑。这些问题可能只是局部存在,但凸显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性。
司法改革是由人来推动的,观察司法改革不能忽视推动司改的人,因为他们的胸怀、眼光和格局决定着司法改革的总体走向。到最高人民法院挂职之后,我以司改办工作人员和学者双重身份参加了不少研讨会。这些研讨会大多由法院系统主办,参与者主要是各级法院的司法人员。他们发言的主题、内容、立场、风格等明显有异于崇尚“阳春白雪”的学者群。当我“转战”学术界主办的一些研讨会时,深切感受到了从“务实”到“务虚”的频道切换。我认识到,一个学者如果不了解司法实践,很容易“无的放矢”,不知所措;而一个司法人员如果理论根基不扎实,很容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丧失方向感。最高人民法院的挂职学者制度搭建了理论界与实务界沟通的桥梁,经历了一年的挂职锻炼,现在当我撰写学术论文和评论文章时,我明显感到自己的问题意识更加明确、对问题的分析更加精准,我想这正是挂职锻炼带给我的最大收获吧。
摘自人民法院报20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