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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对话法制网:国家安全教育须体系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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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莫纪宏

法制网记者  赵 丽

法制网实习生 靳雪林

记者:我们注意到,去年4月10日,北京市公布实施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明确,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给予10万至50万元奖金。不少公众认为,如此高额奖金,就是为了让更多人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来。

和平的日子过久了,普通民众容易忽视国家安全问题,甚至认为国家安全是专门国家机关或者政府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不过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正在深入人心。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强化国家安全教育,引导普通民众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列,也渐渐成为常态。

莫纪宏:2015年7月1日通过的新的国家安全法,对社会公众应该具备的国家安全意识、在国家安全活动中应该承担的义务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其中有一个中心的理念就是,国家安全是一个总体的国家安全观,不像过去那样把国家安全仅仅理解成国家安全机关的事情。实际上,所有的国家机关都有这方面的任务、职责,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也有这方面的义务,也就是国家安全要靠人人来维护,国家安全本身也是为了人人。

在这种理念下,对公众的国家安全意识要求就高了。这两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力度比较大、角度也比较多,总体上说,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有所提高。

记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是国家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提出的具体要求。近年来,在提升公众国家安全意识方面做了各种各样的工作。

莫纪宏:的确是“各种各样”,这其中包括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意识,特别是强调国家安全无处不在;宣讲总体国家安全观,让公众了解国家安全不光是间谍、情报,还有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问题,国家安全与所有领域的所有个人都有关系。经过这样的宣传,公众更能有一种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也利于形成这样一种氛围。

还有就是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了各个单位各个部门,他们有义务来组织本单位的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并且由单位和相关部门组织本单位的职工学会如何防范国家安全方面的一些风险。比如,互联网上怎么进行保密、怎样避免军事机密泄露、怎样在日常行为中注意保守国家秘密。可以说,这方面还是很有成效的。

记者:强调国家安全,最终还是要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

莫纪宏:在未来,进一步提升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需要做的工作就是怎样去提高效果、怎么样让大家真正参与。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单位要组织职工进行国家安全法方面的培训。现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程度不一样,有的搞得好,有的搞得差,这方面的工作还是需要单位领导高度重视。

国家安全教育必须正规化、常态化,而不是应景之作。必须要把国家安全教育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要设立责任制度以及绩效奖惩制度,让普通民众真正从国家安全教育中感受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维护国家安全给自身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推动普通民众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活动中来,树立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要把国家安全教育真正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使得国家安全教育制度化、体系化,这样才能保证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可持续和富有实效。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