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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环球网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27日在纪念香港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针对张德江的讲话内容,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说,中央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方式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类型,其中间接行使全面管治权必须进一步细化,从而保证各种行使方式公开、透明、合法和有效。
据《大公报》报道,张德江指出,对于属于中央的权力,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保障直接行使外交、国防等权力的同时,围绕对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审查权、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任命权、基本法解释权和修改权、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问题决定权、中央政府向行政长官发出指令权以及听取行政长官述职和报告权等,要制定和细化有关规定。
谈及如何理解“制定和细化有关规定”,莫纪宏表示,香港基本法是香港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权的依据,而中央对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权也要依法进行。从立法上来看,中央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方式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类型:直接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方式较易理解,但间接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方式就必须进一步细化,从而保证各种间接行使方式公开、透明、合法和有效。
张德江还指出,要在香港社会普遍树立起国家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教育,要将学习掌握基本法的水平作为特别行政区任用和评价公职人员的重要标准。
对此,莫纪宏表示,香港实行高度自治的前提就是基本法所规定的高度自治权,但这种自治权是有法律边界的,不能随意滥用高度自治权,这个边界是由基本法和符合宪法的各项制度构成的。代表香港履行高度自治权职责的公职人员若要有效履行公职,依法履行职权是前提,而要依法履行职权,首先必须要学习、弄懂基本法,特别是基本法中与自己所行使的职权相关的规定及其原则精神,所以,判断一个公职人员履行公务是否称职,首先要看公职人员是否学习和掌握基本法。
来源:新加坡星岛环球网2017-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