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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艳滨:政务公开在基层实际操作中遇到较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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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基层政务公开为何选这100个地区先试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简称《试点方案》),确定在北京、安徽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户籍管理等25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政务公开一直是本届政府主推工作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推进“五公开”,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并部署开展全国试点工作。但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反映,“五公开”相关内容和标准不够明确,基层不好操作。基层是政务公开的“最后一公里”,此次提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也是为了解决群众“办事难、办证多”等突出问题。

根据工作部署,承担试点任务的省份要在今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试点时间为一年,明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9月底前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试点省份要将此次试点任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

选择地区

北京市五区入选

此次确定的15个省份分别是北京、内蒙古、江苏、云南、陕西、上海、河南、湖南、广东、贵州、黑龙江、浙江、安徽、四川和宁夏,涉及100个试点县(市、区)。而没纳入试点的其他省份,也可参照方案自行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都是各省从自愿报名参加试点的县(市、区)中推选的、积极性较高,且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地区。

为何选取100个试点单位?据了解,一个是因为试点需要一定的样本量。全国现有2850多个县(市、区),此次选取的试点单位数量占县级总数的3.5%,有利于比较和筛选。

从地域上看,试点单位选自东、中、西部的15个省份,每个省份有5-8个试点单位不等,无论在全国还是试点省份都有一定代表性。其中,北京市的试点单位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和昌平区。

作为试点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城区将承担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内容,西城会梳理出百姓关心的时效性信息对外公开。

试点内容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试点方案》确定了25项试点内容,要求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方面开展。

但也不仅限于此,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市、区)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还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试点内容,以鼓励基础好的地区扩大试点内容。

这25项内容大多为基层百姓们关注的信息,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据了解,这些内容是本着“成熟的先试、不成熟的往后放”的原则进行的选择。

解读:

“试点就是鼓励有基础的地方多探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认为,目前有很多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印发,要求较高,但基层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公开的责任方式、什么时间向谁公开等问题。

吕艳滨指出,基层政府部门与百姓打交道最多,如果上级文件要求公开但基层没做到、没做好,就会让百姓产生政策落实不力的印象。现在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就是不管到哪都有一个最低标准,给基层一个相对明确的公开指引。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会有一定难度。”吕艳滨认为,一是涉及领域多,有25项试点内容,而且有的领域比如像社会救助、涉农补贴、重大项目等的公开还在探索中,难度相对较大,每个领域要求不同,各省做法也不太一样,会给试点带来难度。因此,此次试点就是鼓励有基础的地方多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复制推广。另一方面,基层公务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距离要求还有一个过程,因此要通过不停的宣传、工作来推动。通过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公信力提升后,也有利于提升公职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自信。

来源:新京报新媒体•2017-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