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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德:希望大家更多关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及民法总则第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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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4月15日-16日,2017’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在上海举行。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明德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希望大家关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和新通过的民法总则。

4月15日-16日,为融汇新时代知识产权发展理念,贯通知识产权国际现代化思潮,助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现代化进程,2017’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新发展理念与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来自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中国等国的知名知识产权专家、学者,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行政官员,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知名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实务工作者齐聚一堂,为“新发展理念与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建言献策。

2017’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新发展理念与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国际研讨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接东道主事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发起并承办,始创于2004年,迄今已有十四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是中外知识产权学者开展高水平对话、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是法律界、企业界之间探讨知识产权实务问题的高峰论坛。此次知识产权国际盛会在借鉴往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经验的基础之上,特邀请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专家、政界代表、优秀企业代表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实务从业者,聚焦新时期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应对之道,精准服务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局,及时为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明德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南湖论坛已经举办了十四届,走过了十四个春秋,在我的印象当中,每一年的主题设计都反映了中国,甚至说全球的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李明德教授在致辞中还提到两方面的领域希望大家更多的关注研究。

第一点,我希望在座的各位更多的关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制定,最近几年在修订,工商总局在2015年有一个送审稿,国务院在去年的十二月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今年的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后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按照中国的立法程序,三次审议有可能通过草案,但是我觉得很遗憾,好像我们中国的知识产权学术界对草案包括修订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就目前看到的草案,我印象当中最深的就是大量的删除了反垄断法的内容,我相信这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之后剩下的主要内容是知识产权的内容,制止仿冒、制止虚假宣传、制止商业诋毁,还有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随着这样一个修订程序的完成恐怕我们要思考另外一个问题。

近些年来,一些反垄断法的学者、经济学学者提出了一个概念,竞争法,竞争法既包括反垄断法又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且我的感觉,我们知识产权学术界也有些人受到这个观念的影响,但是随着这部法律修订完成之后主要是知识产权的内容,我想我们对于这部法律应该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包括竞争法是不是属于知识产权法,也值得我们思考。

第二点,我想提醒大家多多关注,今年三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当中第123条是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中国法学会曾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过研讨,我参加了,并写了一个意见,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教授提交给法工委,我写了很多意见,但是最后看到的草案,大概只吸收了两个字,原来的草案是专属的和支配的,我当时提出按照知识产权学术界包括国际的说法是专有的或者排它性的,所以最后的规定就是专有的权利。

在民法总则制定过程当中,知识产权学术界曾经投入极大的热情,知识产权入典,但是现在通过的民法总则只有123条,只有这样一个简单的规定,我想这对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人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民法总则与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有什么关系,民法总则的最后一个课体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课题,那么按照这样的一个空间其他的课题,我们是否应该做出进一步的努力,去把一些本来应该纳入的东西,在具体的法律制度当中落实下来。当然可能还有一个问题,如果知识产权不能入典,我们是否可以推动制定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典,我想这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微信平台2017-04-16